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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小伙去相亲角,看到大妈替女儿相亲,30多岁了,还要30多万彩礼,小伙直

浙江杭州,小伙去相亲角,看到大妈替女儿相亲,30多岁了,还要30多万彩礼,小伙直接怒怼大妈:青春没给我,年纪大了叫我给你养老?买车我都知道买新车,脑子有坑才买二手车。大妈被小伙怼的哑口无言,嘟囔着表示:那你就一个人过一辈子吧。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李刚30多岁的年纪,至今还是单身一人,父母催婚的话让他听的耳朵都起茧的,但他也没办法,婚姻不是闹着玩,催的再急也要看缘分。

在父母的一顿催促下,李刚只能憋着一肚子气,来到公园的相亲角,看看有没有好运气,说不定撞个缘分回来。

走到相亲角,李刚看了几个,要么是离异的,要么带孩子的,要么年纪比他还大的,年纪小、工作稳定又单身的,压根就没看到。

这些条件越看越不顺心,走到一个大妈跟前,李刚的火气再也压制不住。

看了下大妈眼前的基本条件,原来,大妈不是给自己相亲,而是替女儿来相亲。

大妈的女儿30多岁了,而且没工作,还要30多万的彩礼,李刚觉得这简直是太不公平了,于是把一腔怒火发泄给大妈。

李刚质问大妈,你女儿的青春没给我,现在年纪大了,让我给你30多万彩礼?除非我脑子有坑,我把你买回来干什么?就是去买车,我也知道要买新车,为什么要买二手车?

看着大妈无言以对,李刚更加愤愤不平的数落着大妈:你要别人给你女儿彩礼,你女儿也得自己有个工作吧?都30多岁的人了,还要别人给你几十万,想啥呢。

你女儿年轻的时候不嫁,20岁的时候要是跟我,我给你30万彩礼,对不对,我给你钱。现在30多了,是让我给养老吧,还要这么多钱。

再说了,你女儿谈过男朋友没有,是不是把第一次给我,不是的话你要什么钱?

李刚最后还直言不讳,你不要说我说话土,我实话实说嘛。

李刚的这一番话,让他很解气,内心非常舒畅,但也引来很多群众的围观。

等李刚数落完了,大妈这才嘟囔着说到:你是实话实话,那你就一个人过一辈子吧,那个嫁女儿不说彩礼?

李刚的霸气数落,确实有点过分,自己不喜欢可以当做没看见,为什么还要这么怒怼大妈呢?

女儿30多了还没嫁出去,大妈心里肯定也难受,被李刚这么一说,大妈的内心可想而知。

对于李刚的做法,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婚姻是自由的,李刚看不上,完全可以无视,不用这么给大妈诛心。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是自由的,需要男女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才能达成。

大妈替女儿相亲,就算大妈对李刚很满意,也要女儿同意才可以,女儿不同意,大妈的一厢情愿也是枉然。

李刚看不上大妈女儿的条件,完全可以不用搭理,选择自己有意向的女子,寻找自己的缘分,这才是正确的方式。

既然不愿意,那就不要互相伤害,这样的伶牙俐齿,最后只能伤害一位母亲的心,太不应该了。

2、大妈嫁女儿,索要30万彩礼,这样的要求确实不低。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每个地方彩礼都不同,同一个省份不同地市、甚至不同县区彩礼也是天差地别的,所以大妈要30万彩礼,我们不能直接下定论。

如果真的是大妈要的彩礼高,那就涉嫌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是违背法律要求的。

正是这样的高彩礼,让李刚彻底爆发,把自己的怒火全部发泄给大妈,让大妈遭遇了无妄之灾。

3、这样的纠纷只会让自己成为小丑。

《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刚怒怼大妈,大妈成了笑柄,李刚也成了人群中的小丑,出现这样的情况,估计不要彩礼的女子也不会嫁给他,正如大妈所说的,李刚只能一个人过一辈子。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