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作为一款实用的交通工具,因为空间大、容量大、装得多,许多经营者喜欢用它运输物品,但什么能装,什么不能装,该装多少,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不少交通参与者却“一头雾水”,甚至故意“装聋作哑”,殊不知有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近日,包头市九原区交管大队执勤警力在建华路例行夜查期间,查到一起面包车非法运输“蜂窝煤”的典型案例,该车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未获得相关许可和证件的情况下,在车内塞了满满一车蜂窝煤。
据了解,当晚,九原区交管大队在建华路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面包车速度缓慢,车身严重下沉,车头明显翘起,有超载嫌疑,随即拦截车辆进行检查。在询问面包车驾驶员装载了什么时,该男子支支吾吾,逃避回答。交警打开车门检查,发现车厢原本的后排座位已被私自拆除,装了满满当当一车蜂窝煤。车辆内部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让面包车变成了一个“流动锅炉”。
目前,此案已移交相关部门、单位作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在道路交通管理中,面包车若被用于非法货运,其罚款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载人和载货规定。面包车若用于载货,将面临五百元至二千元罚款,严重违反者将车辆扣留,直至违法状态消除。货运机动车如果超过核定载质量,初次违规将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若超载超过30%或违规载客,罚款额度将提升至五百元至二千元。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