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广东被泼开水女童”的父亲丘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其女儿返校复课后,11日在女儿的书包夹层内发现一封恐吓信,信件称“要你全家不好过”。丘先生立即报警,目前乳源县警方、韶关市警方均已介入调查。此事再次引发舆论极大关注。
纸条到底谁写的?纸条到底什么时候放进去的?是恶作剧还是真威胁?潇湘晨报记者梳理了公众比较关注的该事件三大疑点问题。
疑点一、纸条到底是谁写的?
根据此前公开报道,9月29日,广东韶关乳源乳城镇中心小学(乳源八一小学)一名一年级女生在学校打开水时,一名高年级男生称帮拧盖子,随后将开水泼向女生,致女生面部、胸口、大腿烫伤,医院诊断为二度烫伤。
乳城镇中心小学(乳源八一小学)校长刘新会向媒体表示,老师在得知事件发生后,认为是平时40℃饮用水泼的,没有意识到严重性。
事发后,乳源瑶族自治县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伤者救治和事件调查。
10月12日,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认定,男生李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事发时李某未满十四周岁,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11月,受伤女生经过初期治疗,恢复较好,返校复课,乳源县主要领导向女童父亲承诺,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11月12日,丘先生在网络发布视频称,11日晚上小孩准备做作业的时从书包夹层内发现一张带有恐吓意味的纸张,上面写着“还敢在抖音发你女儿追责视频,要你全家不好过。”
纸条到底是谁写的?
从字迹上看,丘先生称,这封恐吓信的字迹看起来不是正常书写习惯,“故意写得歪歪扭扭,像是为了不让人辨认。”
从写恐吓信的内容来看,似乎是为了阻止丘先生在网络继续反映追责问题。
丘先生表示,女儿被泼开水受伤后,他便多次发短视频,希望向相关责任人追责。后来得知有关部门在调查追责,他就删除了一些追责视频。11月8日,他发视频表示,有关部门告诉他,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对纸条做了指纹提取,写纸条的人真实身份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疑点二、纸条到底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关于纸条什么时候放到书包里的,也是公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
据丘先生表述,孩子是9月29日受伤,10月2日该书包被带到医院,方便孩子学习。
10月中旬转院后,书包一直放在家里。11月4日孩子返校上学,一直使用该书包,但没发现纸张。
11月11日,他接女儿放学,因为之前使用的书包又旧又小,所以他带着女儿去买了一个新书包。就在女儿整理旧书包的东西放到新书包的时候,在旧书包的夹层发现了这张纸条。
从纸张上的内容来看,纸张必定是烫伤事件发生,邱先生在网络发声追责之后才放入书包的。但这个书包伴随着小孩从学校带到医院,又从医院带回,并又使用了一段时间。目前,并不能确定书包一定是在学校时被放进去的。
丘先生称,自己报警后,做笔录时警方推测,这封恐吓信不排除是很早之前就被放进去。“因为孩子受伤时,书包一直放在粤北人民医院。”
疑点三、“恶作剧”?真威胁?“自导自演”?
也有很多网友对有人将这张纸条被放入书包的动机存在疑问。有网友分析称,有可能是一场“恶作剧”,也有网友称可能是怕此事影响过大,用这种方式威胁丘先生,还有网友认为,有可能是丘先生在“自导自演”,目的在于引起大家对此事的关注。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如果此事一般恶作剧,那么可能还达不到违法犯罪的程度,但可能造成民事方面的侵权。如果是有人利用纸条来恐吓女孩和家人,那么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有律师认为,此行为如果情节严重,也会触犯我国刑法。
另一方面,如果是虚构相关情节,在网络博取关注的,刘明认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警方也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打击处理。
目前,当地相关部门还在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律师表示,当地应当尽快公布调查结果,来回应公众关切。
潇湘晨报记者曹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