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杨浦区组织开展复议听证、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本次听证是一起涉嫌酒驾不服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交警支队负责人参加听证。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重点围绕“酒精测试方式”“酒驾判定标准”“行政处罚幅度”等问题进行充分的陈述与辩论。
2024年1月1日正式修订施行的《行政复议法》,对复议听证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等。
本次“三合一”活动,能有效增强复议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同时打造生动法治教育课堂,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能力。
听证会后,杨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远见从复议办案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通报了近几年杨浦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
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行政复议法》关于复议听证的相关规定,杨浦区在全市率先实现每月常态化公开复议听证,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今年已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13次,实现了以更大效能发挥行政复议保障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
杨浦区区长周海鹰表示,杨浦将紧抓行政决策、执法、复议、应诉等重点工作,确保政府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要将“为民便民”作为深化复议改革、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调解作为实质性化解争议的“关键一招”,让包含复议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服务便捷可及、人人可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