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彭水消息,11月14日,重庆彭水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网传“重庆15岁女孩遭母亲男友砍伤十多处”,经我局调查:
10月31日22时许,陈某(男,39岁)在绍庆街道滨江路218号家中饮酒后,因感情纠纷与同居女友冉某(38岁)发生争执,陈某持家中菜刀辱骂威吓冉某,并用刀面、刀背拍打。冉某女儿邵某(15岁)摄像劝阻,陈某持菜刀挥舞中将邵某划伤。冉某、邵某随后离开现场,冉某借用邻居手机报警。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将嫌疑人陈某控制,将伤者邵某送医救治。冉某右手手背轻微划伤、右大腿部分淤青,表示无需前往医院诊治,不要求伤情鉴定。邵某经医院诊断,多处皮肤裂伤,软组织损伤,左手中指外周神经损伤。经法医鉴定,邵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11月1日,我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处罚。
彭水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喝酒后的陈某与其女朋友冉某因感情问题发生口角,后陈某持菜刀对冉某和冉某女儿邵某进行挥砍,并造成冉某右手手背少量流血、右大腿部淤青,造成邵某左手手指手背、右手大臂侧部等多处软组织受伤,现决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款五百元,并收缴菜刀一把的行政处罚。”
女孩父亲邵先生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小邵全身多处皮肤裂伤,全身多出软组织损伤,左手中指外周神经损伤,抑郁状态以及窦性心动过速。“我女儿身上被砍了十几处刀伤拘留十天就放了出来,道歉、赔偿没有,连住院到现在的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付的。”
11月13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彭水县公安局绍庆水陆派出所一经办民警,对方告诉记者“案子正在办,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对于家属提出行凶者仅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对方则表示“不管是执法过程还是什么都是公开透明的,如果家属对案子最终的处理决定有不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