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宗数额巨大的
活鸡盗窃案
案件详情
2020年某天夜晚,大F(化名)、小F(化名)饭后相约在龙楼旅游公路上开车兜风,途经某村小道时,发现路边有好多鸡棚,棚内鸡膘肥体壮。因鸡棚未安装护栏等设施,具有数次盗窃前科的大小F便开始了“老本行”。凌晨,大F、小F两人趁夜色,成功“拾取”并出售了二十余只活鸡。
因“雨露均沾”式抓鸡法,加上养鸡农户多、全村存栏量大,大小F二人的第一次抓鸡未引起村民怀疑。尝到“甜头”后,大小F便大胆了起来。随后3年多时间里,两人在龙楼、文教等乡镇数次盗窃活鸡,数量也越来越大。
2024年某天凌晨,大小F在盗取18只活鸡回家的路上被民警发现,民警当场扣押了18只活鸡和一辆摩托车,人赃并获。大小F主动交代了犯罪经过,自2020年12月以来,二人在将近四年的时间竟盗窃他人活鸡18次,涉案价值已高达数万元。
文昌法院审理认为
大F、小F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二人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大F有过前科,系累犯,但又因二人在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故可依法从轻处罚。结合二人均有盗窃前科、犯罪对象有六十周岁以上老人等从重处罚情节,法院判处大F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判处小F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责令二人共同退赔被害人相关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