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调查丨鳄鱼、狐狸、非洲鲶鱼……放生动物扰民事件频发,盲目无序放生亟待监管

上游新闻 2024-11-15 11:01:45

“我们最近接到市民反映,有人在市区发现狐狸、貉等动物,甚至闯入居民生活区、商业区,给居民带来恐慌。”11月中旬,大连野境自然保护中心负责人王大鹏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介绍,志愿者在抓捕后发现,这些动物并不是野生的,而是有人放生的。类似案例时常发生,短短一周内已有三次救助行动,大多都是被放生的各类动物。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这几年来,包括大连市在内多地动物放生活动越来越多,一些不科学的放生行为已成为威胁生态安全的隐患。被放生的动物种类繁多,包括鸟类、鱼类、龟类,甚至有人在野外放生大鳄龟等外来物种,对生物安全、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放生狐狸闯入居民区

近日,大连野境自然保护中心多次接到市民电话称,大连市区发现狐狸、貉等动物。该中心负责人王大鹏立即带领志愿者赶往现场抓捕。11月7日至12日,该中心共抓捕了6只狐狸。王大鹏介绍,捕捉过程比较波折,几次抓捕都失败了。因为狐狸喜欢钻洞或者藏在角落,志愿者接到电话赶过去,狐狸早已不见了。11月12日,志愿者及有关工作人员在狐狸出没的区域和时间段反复蹲守,最终才成功捕获。

志愿者推测,这几只动物均非野生的,而是人工养殖后被放生的。王大鹏介绍,由于养殖狐狸并不怕人,所以会闯进居民的生活区、商业区,造成市民恐慌。狐狸虽然本身没有攻击性,但仍然有伤人的可能性。

“10日傍晚,我在小区散步时,看到一只小动物在草坪和灌木丛之间来回穿梭,体格不大,行动敏捷。”大连居民谷女士介绍,起初她以为是一只流浪狗,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只动物长着尖尖的嘴巴和耳朵,尾巴蓬松且粗大,看起来更像是一只狐狸。发现异常后,谷女士不敢再从这一区域经过。

谷女士说,这只狐狸似乎不怕人,“大家担心它可能携带病毒或者攻击人,于是赶紧向物业反映。”谷女士说,此后又有其他业主联系了警方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大连多地都出现过放生狐狸。2019年,大连市区狐狸频频出现,“闹狐狸”也给大连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据悉,大连本土的狐狸品种只有赤狐和沙狐,此前曾发现从国外引进的专门用于饲养宰杀用于取皮毛的一种名为“铁十字”的杂交种。

王大鹏介绍,人工养殖的狐狸并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冬季北方气候寒冷,一旦放生很难存活。放生行为不仅对动物造成伤害,还可能对市民安全造成威胁。志愿者不仅要抓捕、运输,后期需要常年人工饲养,今年已经抓获10多只,最多的时候保护中心养着20只狐狸,人力、物力成本都很高。

放生动物种类繁多

王大鹏介绍,放生市场规模较大,有人专门负责组织,通过放生群募集到款项后,从养殖户手中购买狐狸、鱼类等,从中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辽宁省的志愿者了解到,近年来发现放生的动物种类繁多,除了放生狐狸、貉,最常见就是鱼类、鸟类等,甚至还包括热带的鹦鹉、绿鬣蜥、鳄龟、鳄鱼等。今年9月,大连野境自然保护中心还接收了一只被人放生的暹罗鳄,“成年暹罗鳄咬合力超过1500公斤,一旦长大,攻击力可想而知。”

就在大连野境自然保护中心忙着抓捕狐狸时,沈阳也发生了搜捕放生鳄鱼的行动。据了解,这是近期沈阳沈北新区蒲河内连续两次发现鳄鱼。10月24日,两条幼年鳄鱼现身沈阳蒲河岸边,随后一条被抓,一条“在逃”。11月9日,又有市民目击鳄鱼,有关工作人员推测市民第二次发现的鳄鱼,很可能是第一次逃逸的那只。经鉴定,被抓获的小鳄鱼是暹罗鳄,属于外来物种,基本可以确定这两只暹罗鳄是人为放生的。

沈阳猛禽救助中心救护部主任宋银鹰告诉记者,盲目放生对于人类活动影响也很大,此次沈阳发现的鳄鱼被放生在蒲河内,附近的公园常有钓鱼爱好者以及老人儿童;而鳄鱼在饥饿的时候,有可能会攻击人类。此外,狐狸在寒冷的冬季找不到食物,有可能去捕猎周围的农户的家禽、攻击小孩子等。

盲目放生可能导致生物入侵

据报道,沈阳市蒲河内被抓的鳄鱼为暹罗鳄,属于外来物种。

外来物种指在境内无天然分布,经自然或人为途径传入的物种,包括该物种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这些外来物种往往是由于人们缺乏科学知识和盲目放生的行为,被引入到自然环境中。此前抚顺市曾发现过被放生的绿鬣蜥,也是目前最有人气的鬣蜥种类,被广泛饲养。2022年,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抽干湖水围捕鳄雀鳝的消息,也曾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类似放生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人将购买的野生动物放生到野外,因缺乏专业知识和科学依据,往往好心办了坏事。盲目放生外来物种可能导致生物入侵,可能会破坏景观的自然性和完整性,摧毁生态系统,危害动植物多样性,影响遗传多样性。

王大鹏介绍,在大连西山水库一带就出现了很多红色鲤鱼及外来鱼类,经常能发现聚集性死亡的鱼类和牛蛙。这些放生鱼类可能与本地鱼类杂交的可能,导致基因污染。同时外来物种不仅可能携带病原体,还可能与本地物种竞争食物和栖息地,进而影响本地鱼类的生存。

宋银鹰介绍,此前还有放生其他地区的留鸟、将缅甸陆龟放生到水里、游禽类动物放到深水区等,最终导致动物无法存活。放生要确保是当地有的动物,不同地方的气候、食物、动物的天敌等都存在不同。在本地区的生物链结构中突然增加物种,可能会造成生物链断节,造成生物污染。所以,放生前一定要了解放生物种的习性、分布区域、繁殖能力等信息。

盲目放生尤其是放生外来物种,还可能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生、丢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2023年2月,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被告徐某从刘某处购买了2.5万斤原产于非洲尼罗河水系的鲶鱼,并将它们擅自放生到江苏长荡湖。不久后,徐某放生的鲶鱼大量死亡。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历时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法院判决徐某承担生态资源损失3万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事务性费用1.8万元;惩罚性赔偿金5000元,用于长荡湖生物安全风险防范科普、法治宣传。刘某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事后,该案件入选最高法发布的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

隐蔽放生监管难度大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放生的动物种类繁多,涉及水生动物、陆生动物等,不同放生地点又可能同时涉及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放生行为具有随机性和隐蔽性,使得有关单位难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监控。

王大鹏表示,近年来,当地加大鸟类保护工作的力度,禁止捕猎、繁育、贩卖等违法行为,成效显著,捕鸟、放生鸟的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然而,其他动物的违规放生行为具有隐蔽性,较难当场发现并制止。

那么,放生行为究竟由哪些部门管?志愿者称,放生动物首先要联系当地自然资源局或农业农村局来评估。上游新闻记者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到,并没有关于放生的报备程序。沈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主要负责畜禽生产等,放生并不是农业农村局管理的范围。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正常养野生动物需要办理许可证,统一报到省里后批复,但实际上很多人在网上非法购买后在自己家中养,并没有办证,包括近期沈阳市发现的鳄鱼的饲养者也没有办证,这类行为无法进行监控。该工作人员介绍,在行政手续上没有关于放生动物的相关报备程序。但如果饲养人不想养了或者希望放生,可以通过自然资源局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或者猛禽救助中心等民间救助机构。工作人员还介绍,该单位在当地电视台、广播等渠道进行过相关宣传,接听群众电话,进行现场解答。

0 阅读:11

上游新闻

简介:重庆第一都市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