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包头市社保中心获悉,目前,全市共有4个旗县区6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受益人数达341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旨在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群众个人账户积累,待居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提高居民养老金水平。
今年以来,市社保中心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会同旗县区深入基层广泛宣传集体补助政策,积极动员鼓励经济实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先行开展集体补助工作,并由村民委员会民主决策,确定补助标准和实施方案,确保合法合规,补助精准到位,努力让更多城乡居民受益于这项惠民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