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被假冒“内地执法人员”诈骗钱财!18岁男子落网

南方都市报 2024-11-15 15:14:36

近日,一名香港女子被假冒“内地执法人员”指控犯法,遭诈骗约20万港元。11月15日,南都记者从香港警务处获悉,警方拘捕一名18岁涉案男子,其涉嫌伪造虚假证件,与5宗诈骗案有关,涉案金额约30万港元。南都记者注意到,香港已发生多宗假冒官员诈骗案,涉案金额达数千万港元,有涉案男子被加刑至48个月。

警方缴获相关虚假证件。

据悉,10月,警方接获一名香港女子报案,称接到一名自称“内地执法人员”的电话,该“内地执法人员”指控其在内地犯法,涉严重“洗钱”罪名,要求其转账一笔约20万港元的“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女子转账后发现该“内地执法人员”已失去联络,遂怀疑遭诈骗并立即报警。

11月15日,南都记者从香港警务处获悉,警方于11日拘捕一名18岁涉案男子,该男子涉嫌伪造虚假证件骗取财产。据警方介绍,该男子被怀疑与另外4宗发生于9月至11月的同类型假冒官员诈骗案有关,其涉嫌向受害者派发伪造国家保密局“保密令”及收取保证金,5宗案件涉案金额约30万港元。另据调查显示,该涉案男子怀疑被诈骗集团利用充当“特务”,依照指示打印伪造“委任证”“保密令”等文件并向受害者收取保证金。

南都记者注意到,香港此前已发生多宗假冒官员诈骗案。2022年9月,警方接获4宗“假冒官员”诈骗案,受害者均被指控在内地犯法,需交“保证金”作调查,涉案金额约1400万港元。警方调查后,于2023年1月拘捕一名48岁香港男子,涉洗钱1900万港元。该男子于2024年9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加刑至48个月。

警方呼吁,市民需多留意防骗资讯,切勿租借或卖出个人银行或支付工具的户口,任何人如协助诈骗集团,有机会触犯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10年。另外,如任何人租借户口,有机会触犯洗钱罪,根据香港法例,洗钱可被判罚款500万元港币及监禁14年,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陈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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