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稳健康”住黔南]黔南:不断优化限制性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多彩贵州网 2024-11-15 19:31:33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杨婷)11月15日,记者从黔南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上获悉,面对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出台了“双十条”政策,更好的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租购并举助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促进黔南州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今年1至10月,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3096户缴存职工家庭购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28亿元,较去年同期(剔除贴息贷款赎回3.15亿元)8.87亿元增加2.41亿元,增幅27.17%;提取住房公积金28.08亿元,占当年缴存37.33亿元的75.22%,其中购(建)房提取3.72亿元、偿还贷款提取16.77亿元、租房提取1093.66万元、老旧小区提取12.96万元。

为有效促进住房消费、恢复房地产市场活力,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和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目前正按照相关流程有序推进该项工作,对外征求意见阶段已结束,待上报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拟于2025年1月1日施行。将从“缴存、提取和贷款”三项类别业务以及优化业务办理和延续部分阶段性政策方面调整,不断优化限制性政策,降低购房门槛、降低购房成本,促进购房需求释放。

在缴存方面: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放宽缴存条件,简化缴存手续,着力解决公积金制度覆盖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推进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新市民等群体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全面推进灵活就业群体住房公积金“愿缴能缴”。

在提取方面:

支持“又提又贷”。缴存人家庭购买黔南片区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不足部分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支持支付首付。在黔南片区购房,支持使用支付公积金支付首付,减轻购房者经济压力。

支持代际互助。缴存人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双方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贷款方面:

调整贷款额度。拟将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70万元。

降低首付比例。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或二套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二手房或二套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支持商转公。允许缴存人将尚未结清的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降低还款成本。

一审:雷小露

二审:毛帝清

三审:雷钦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