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思考。 首先得知道啥是法律。就是定了这么一个规矩,大家共同遵守这个规矩,大家都会好。 记住这个里边有个字叫大家,所谓的大家就是人多的时候,行动的时候难免会互相碰撞,所以必须要有法律。 脱离了这些前提,那么法律是不存在的。 这也是我们那些常常看来很严谨的人的一个误区。 举个例子,交通法规是在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的。但是在另一种情况,如果你是在戈壁滩上或者是在马路上,没有一个人,只有你一个人的时候,这个时候这个法律就应该不太实用了。在戈壁滩上你不必遵循红灯停,绿灯走。再说那也没有红绿灯啊,没有红绿灯你就不走路了?同样的道理,如果在路上一个人没有的时候,你也不必遵守交通规则。法律是在大家共同在一个范围内行动的守则。 从这个观点咱们可以引申在平台上。大家都在发言,你也在发言,你随便说可能就不行。因为你的观点和别人的观点就会碰撞。使你的观点不受到那么欢迎。从另一个方面反过来说。如果你的观点特别受大家的欢迎。当你说出来,大家都会按照你的方式来行为。按着你的方式来思想。不要以为这种观点就好了。这种观点也不行,这种观点成为禁忌。那为什么呢?说假设啊,假设你说大家一起上开封吧。这其实没什么问题。极端的情况下,如果郑州的人听了10%的人都在同一个时间去开封了,那你这句话就成了严重的问题。我不说你也知道这是为什么。 所以说总而言之,我们不要忘了制定法律的初衷。 那么一个人呢就不会陷入本本主义。 改革开放了这么多年。国家发展的也是浩浩荡荡。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争议的问题?就是人们的思想是前后不一样的。有的人都坐上飞机了,还是有拖拉机的思想,那肯定是不行的呀。 所以说呀,世界的冲突根本冲突就在于思想冲突。改变了一个人的思想,就改变了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