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殴打记者凶徒后,工程质量问题还需彻查

南方都市报 2024-11-16 12:24:06

11月14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调查记者王文志、程子龙在安徽合新高铁中铁七局施工现场采访时遭遇袭击一事引发关注。现场除了记者手机被抢夺外,王文志本人右手受伤。中国记协表示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维护记者正当采访合法权益。安徽省定远县公安局15日晚通报称,对涉事的合新高铁中铁七局项目部5名违法人员分别处以7日至13日的行政拘留。

媒体注意到,此事发生前的11月12日,《经济参考报》刚刚刊发了上述两位记者采写的调查报道《弹性垫层“一割就开”,合新铁路建设材料“以次充好”存安全隐患》。文中披露,记者在合新铁路(合肥至新沂)建设现场发现,多家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以次充好,违规将“三元乙丙橡胶弹性垫层”偷换为不符合铁路行业标准的“再生胶仿制品”,这些仿冒品性能远低于设计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资料显示,合新铁路起自安徽省合肥市,终至江苏省新沂市,全长约324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国家高速铁路网布局、对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这一背景,两位记者的报道一经刊发,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高度重视”这篇报道的其实也包括涉事公司,其在报道刊发后迅即回应称,“详细核查正在进行中”“一旦核查发现材料质量问题,将依法合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不能在任何环节上出现纰漏,从涉事公司的回应不难看出,就这一点而言,从记者到公众到涉事公司,都不乏起码的共识。但是,紧接着怎么会出现记者被打的事件呢?

知情人士称,两名记者于14日再赴当地跟踪调查,其遭遇围攻发生在现场采访时。

这就太令人困惑了。如果涉事公司确如其回应中所说高度重视工程质量问题,而且正在就记者报道所披露的内容展开核查,那么,其理应对记者的后续跟踪报道给予欢迎。因为假若报道不实,可以借此机会予以澄清,以正视听;假若报道无误,也可以利用媒体向公众展示解决问题的决心。不考虑这一点,却出现了打记者、抢手机的一幕,究竟是为了什么?

众所周知,记者的采访权和报道权是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的延伸。对这种权利予以保障,既是对记者和媒体的尊重,更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需。

在此之前,不止一个案例显示,媒体记者深入调查并报道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不但有利于将隐藏的问题曝光于阳光之下,还可促使相关部门迅速反应,启动追责并整改隐患,对捍卫公共安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围绕如何保障媒体采访报道权利,我国的法律规定日益完善。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章总则第八条更明确,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而就在《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后不久,发生了记者采访中被打的恶劣事件,委实令人愤怒。

当然,就目前而言,事件还有一些不太明朗的地方。

铁路建设材料是否真有“以次充好”的问题?尽管媒体刊出了报道,但显然不代表定论,真相如何,需要权威部门调查后给出结论。然而无论如何,记者就此进行采访报道是正常履职,不容侵犯。

现在,警方已经依法对涉事人员处以行政拘留,而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15日晚也发布声明称对涉事及负有管理责任的5人就地免职并启动内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殴打记者和建筑材料以次充好虽然高度相关,但不能混为一谈,现在前者已经有了初步结论,某种程度上,后者的调查结果更加重要,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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