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起点,改革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近年来,贵州省财政厅着力推动农村综合改革,以项目资金为杠杆、扶强扶优为导向、建管并重为支撑,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治格局,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提升”。
龙里河大桥全景。图片由贵州省财政厅提供
从“财政项目资金输血”到“撬动社会资源造血”
贵州省财政厅修订完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为期5年的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发展示范试点专项资金,用活市场机制引入银行贷款、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等多种金融产品,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金融支持。通过项目建设强化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群众以闲置资源、资产和资金入股参与建设。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双重作用下,撬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建设。2024年,花溪区、道真县、龙里县、兴仁市、松桃县等5个第一批省级试点投入财政资金2.3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1.12亿元,辐射带动农业现代化基金0.35亿元、银行及其他资金0.38亿元投入试点地区开展相关建设,带动农业保险投入1.47亿元,为27.04万户次农户及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风险保障106.13亿元。
从“大水漫灌式的投入”到“精准滴灌式的投资”
贵州省财政厅坚持“正向激励、扶强扶优”的原则,按照推荐评审、备案、竞争立项的方式,在全省创新打造“1+5+20”示范试点,充分发挥示范试点引领作用。支持贵阳市乌当区建设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以“央地合作”为抓手,引进招商局集团相关资源,着力打造西部地区综改试点标杆和全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样板。择优评选花溪区、道真县、龙里县、兴仁市、松桃县5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成第一批具有贵州特色的省级示范样板。持续打造20个省级试点,2025年到2028年,省级财政拟安排试点资金8亿元,利用4年时间持续打造20个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形成集群效应,进一步发挥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从“重建轻管有始无终”到“建管并重一竿到底”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农民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通过第三方评估、专家评审、群众评议等方式,对示范试点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评估,确保改革成果可量化、可评估。同时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构建项目管理长效机制,例如成立“村庄互助管护合作社”,组建专业管护队伍,构建起“集体管理+分片负责+跨村联合”的区域性合作共管体系,有效解决“重建轻管”问题。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贵农通”数字乡村平台、农业信息化管理等数字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乡村智能化管理水平,强化农产品种植、病虫害防治、线上销售等全过程监控,提高智慧农业水平和产销对接能力。(陈婷婷、刘福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