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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大舅,我会想尽办法,哪怕卖掉一套房子,也会去东南亚或者香港,见见老娘。

“如果我是大舅,我会想尽办法,哪怕卖掉一套房子,也会去东南亚或者香港,见见老娘。大舅的所作所为,我真的难以理解,匪夷所思。”——更新《台湾大舅》系列,有读者对大舅在姥娘去世之前,没能辗转第三地和她见上一面一直耿耿于怀。 感谢他的关心,他也是痛心于母子分隔40年没能骨肉团圆的遗憾,他的质疑可以理解。 但大舅也有苦衷,很多决定,还是要置入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判断。 姥娘是1986年去世的,她晚年的身体一直很好,能吃能喝,就是脑子时而糊涂。 1986年之前的几年,的确有台胞在东南亚、香港等地,偷偷和大陆亲人见面的,需要缴纳给“蛇头”不菲的组织费用;大舅考虑过,但经济条件不允许。 台湾舅妈一直没有工作,台湾那边三个子女都在求学之际,大舅一人工作,经济并不宽裕;而且通信后,大舅还要承担大陆这边亲属(姥娘、大妗子、莲姐、二舅等)的一些生活开销,老屋翻盖房子,他也承担了费用;老家这边亲友的一些资助求告,他也会尽量满足。 他在桃园中坜邮局,只是一个普通的职员(退休前是一位中级主管),收入有限,而且他的性格比较保守,考虑事情长远而理智,感情浓烈而隐忍,他可能觉得花钱要在刀刃上,虽然见老母亲的念头也很强烈,但还是觉得经由蛇头安排,在第三方会面,花费颇巨(姥娘、大妗子、莲姐等这边亲戚去香港等地方的开销,大舅也要承担,因为当时大家都很穷)。 事实上,从80年代初,台湾民间就有风向,说要开放两岸探亲了,老兵返回大陆,是迟早的事,大舅也就翘首等待了,觉得可以等到那一天。 1987年10月14日,台湾当局通过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的方案,宣布自1987年11月2日起,允许除现役军人和公职人员以外的台湾居民,可经第三地转赴大陆探亲。 大舅属于公职人员,退休之前不能返乡的。 而这个方案公布时,姥娘已经离世,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母子团聚遗憾。 大舅的伤心是不言而喻的,但姥娘离世后,方案虽然已经公布,大舅作为公职人员,就更放下了第三地和大陆亲友见面的心,只等退休再说。 事实上,大舅退休后2个月,就登上了返乡的飞机...... 但和姥娘没能见上的一面,的确成为了永久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