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定昌镇人民政府关于我镇一男子骑车撞上供热管道送医后不治身亡的情况通报
2024年11月9日18时左右,我镇南关社区一男子骑电动车撞上供热管道,送医后经抢救不治身亡。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镇认真核实处置,相关情况如下:
涉事管道位于我辖区南关社区南关道东侧排水渠上方,该处原为一条露天排水渠。2016年11月,县华阳供暖公司在水渠上方建设供热主管道,当时管道横跨排水渠,离渠底3.5米左右。2020年4月,对该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将露天排水渠进行箱涵覆盖,改造后该区域未作为道路使用,管道南北两侧均设有“此处危险请您绕行”的警示标识牌。事发后,我镇已及时对家属进行善后安抚,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目前,事发原因正在详细深入调查,相关善后处置工作正依法依规进行。
沁县定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横跨多年那是因为没死过人,现在应该会整改了,太多这样的案例。
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第一位,相关部门应该给与赔偿
热力的管子确实得整顿了,我们小区以前在地下,现在都在外头,可难看了,施工的时候问他们他们说便于日后维修[无奈吐舌],他们是方便了,可我们不方便啊
不管是什么原因,相关部门得赶紧改造一下,要么就不要挥金如土的修成路,既然修成路就得让人们正常通过。
这样子的安装管道肯定要百分百的赔偿
这下那些人会不会连夜跑路
出人命了,处理了?????
万一,骑車人碰死了。谁来负责!
本该就不发生的事情,叫发生了。
还有那样干活的,怎验收的,
这怎麽撞上的???那么大的东西
这样管道是不是违建?
这个是怎么允许这样装的?当地村委,施工方,使用方必须负刑事责任
那么粗的管子看不见吗???为啥要撞管子呢???
敲黑板“此处设有警示标志”
修通渠为啥没改管道,修渠没预算管道吗?
这是谁审批,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