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6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苏交轩) “还好当时交警及时提醒我撤离,要不然肯定被卷到车底了。”回想当时的场景,张女士仍心有余悸。
究竟咋回事?记者从江苏交警总队获悉,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民警王永明和徐小翔在巡逻过程中,接到了一起机动车抛锚求助。报警人张女士称其所驾车因没电抛锚在了第一车道上,高速三大队勤务指挥室立即指引张女士前往应急车道避险并等待救援。谁知,张女士在应急车道内等待不多时竟以“感觉应急车道不安全”为由,又回到了位于第一车道的车前,周围车辆呼啸而过,十分危险。
“赶紧撤离到应急车道上!”得知这一情况的王永明一边迅速赶往现场,一边联系上了张女士,让其立即转移到应急车道避险。数秒后,一声巨响,其车辆被后方来车撞飞,碎片散落一地。所幸,张女士撤离及时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这是高速事故处置不当诱发的二次事故,而追尾的车辆恰巧是刚在高速上被王永明处罚的黑色SUV。这辆车为什么被处罚呢?原来,王永明和徐小翔当时正驾车沿沈海高速巡逻,行至如皋服务区附近时发现一辆黑色SUV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未设置警示标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车内三人在高速行车途中均未系安全带。“高速行车,不管是前排还是后排安全带一定要系,关键时刻能保命!”王永明对车内乘客进行相应的处罚并提醒道。好在经过交警的教育提醒,追尾事故发生时乘员都系好了安全带,人身并未受到伤害。
针对以上,江苏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高速行车前一定要检查好自己的车况,如果发生故障,要及时将车辆移动至应急车道上并在后方设置警示标志,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此外,不管是驾驶人还是前后排乘客,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校对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