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耿庄镇3个村召开村民大会,275户村民领到拖欠的土地补偿金。
此前,鞍山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耿庄镇存在拖欠村民土地补偿金的问题线索。经查,2022年8月,在电网设施综合改造工程竣工后,耿庄镇政府副镇长赵某不担当不作为,未能及时跟进统计村民受损情况,导致涉及3个村、275户村民的土地补偿金一直未发放。
鞍山市纪委监委对该案提级办理、强力推进,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耿庄镇原党委书记郑某等8人予以相应处理。案件办结后,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组,通过调研座谈、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对耿庄镇土地补偿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土地补偿金按时拨付、及时发放。
在此基础上,鞍山市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向海城市政府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促治,持续推动解决类似遗留问题。截至目前,海城市排查市本级征(占)地项目220项,已发放到位土地补偿金191项,对未发放的项目逐个分析原因、制定发放方案,督促尽快发放。
(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何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