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广东,男子到早餐店买了5元的早餐,没想到脚底一滑,直接把手臂摔骨折了,在医院治疗了2个多月,月薪10000的工作也没了,男子出院后,要求店家赔偿20万。法院的判决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广东啊,那可是个热闹非凡的地方,人们忙忙碌碌的,跟城市里的车水马龙似的,一刻也不停歇。在这儿,大伙儿都为了日子在打拼,李某也是其中一员。他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天天早出晚归,为了给家里人创造更好的生活,一直在默默努力。他每个月能挣一万块钱呢,这在很多人眼里,可是份好工作。但老话说得好:“好事坏事,谁说得准呢?”李某压根儿没想过,就这么一件不起眼的小意外,居然能把他的生活给搅得天翻地覆。那天早上挺普通的,天边刚泛起鱼肚白,街上人还少着呢。李某跟平常一样,急匆匆跑到楼底下早餐店,随便买了点吃的,打算开始一天的忙活。这早餐啊,就花了五块钱,对他来说,小事儿一桩。可没想到,刚转身要走,祸从天降——脚底一滑,整个人“哐当”一下摔地上,左胳膊立马疼得他龇牙咧嘴。
早餐店老板一看这架势,赶紧跑过来,二话不说就把李某送到了附近医院。医生一查,哎呀,李某这胳膊摔得不轻,骨折了,得马上动手术,术后还得好一阵儿养着。这样一来,李某的工作肯定是没法干了。老板心里挺过意不去的,不光把医药费全给掏了,还老往医院跑,就盼着李某能早点好起来。可是,李某似乎被命运紧紧盯上了。在他因病住院的日子里,因为长时间没法去上班,公司竟然决定要跟他解除合同。这对李某来说,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身体垮了不说,连原本稳定的饭碗也没了。出院后,生活的重担和未来的迷茫压得他喘不过气,李某心里满是不满和憋屈。
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早餐店的安全没做好——要是那天店里的地不那么滑,要是老板多放几个提醒的牌子,自己也就不会遭这罪了。于是,李某打算找法律帮忙,向店老板索赔二十万块钱,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李某把早餐店老板告上了法院,法院随后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调查发现,出事那天早餐店的地确实很滑,但老板却没有采取啥有用的安全措施,比如放个防滑垫或者立个警示牌啥的。按照咱们国家的《侵权责任法》,开店的人得保证客人安全,不然就得负责。所以,法院最后判了,老板得担大头责任(60%),而李某自己因为没太留神,也得担点责(40%)。
根据这个判决,老板得赔给李某十二万块钱。这事儿不光是给李某讨了个公道,也告诉大家,在公共场所得多留点心,注意安全。这起事情不只是谁该负责的法律纠纷,更让我们好好想了想生命安全和社会责任的事儿。它告诉我们,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平时都得把安全细节放在心上,一起努力让社会变得更和谐、更安全。而且,这也是个学习法律的好机会,让大家知道以后碰到类似的事儿,该怎么用正确的方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在忙着赚钱的同时,我们也得关心人的尊严和安全,让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公平和正义的力量。
老板应该担责,但不是主责,进店的人那么多,就他摔倒了,是自己太不小心,摔倒的顾客本人应该是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