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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日前,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发布公告,对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下简称资舟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基金服务业务。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注销资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许可证。
此前的10月22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处罚决定书,调查发现资舟公司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是资舟公司未建立应急等风险管理制度和灾难备份系统。2017年,资舟公司获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属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2018年7月后,资舟公司未支付灾难备份系统硬件设备托管费用,灾难备份系统灭失。2022年12月后,资舟公司合规负责人、技术总监、机房运维人员等岗位人员空缺,未有效执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
二是资舟公司存在丧失经营能力情形。资舟公司已无办公场所,仅有1名员工,证照印章由法院保管。资舟公司已不再使用基金销售系统,无可销售产品,无合作基金管理人,无法提供信息服务,无法实质性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当时,大连证监局对资舟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基金服务业务。如今证监会正式注销其基金销售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