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检实践•高质效办案]“不称职”母亲怠于照顾孩子,检察支持起诉变更监护人

身边24小时 2024-11-18 10:16:52

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贯穿于“四大检察”全过程。绍兴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牵引,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绍兴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绍检实践•高质效办案]专栏,集中展示全市检察机关以“如我在诉”的态度,通过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办案故事和创新举措。

亲生母亲因丈夫意外离世一蹶不振,长年流落在外,长期缺少父母监护和家庭经济支持的年仅12岁的小飞(化名),不仅陷入了无人监护的困境,甚至还出现了夜不归宿、盗窃等不良行为……

近日,经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判决撤销小飞母亲王燕(化名)的监护人资格,变更实际照顾小飞饮食起居的阿姨(系王燕的姐姐)为监护人,在帮助小飞解决监护人问题的同时,联合多部门接力守护其健康成长。

2024年7月,王阿姨走进越城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称要起诉自己的妹妹王燕,撤销王燕对小飞的监护权,希望检察院支持诉请。

原来,王燕原本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但其丈夫在2019年因意外离世,导致其一蹶不振,不仅迅速挥霍了丈夫的死亡赔偿金,还常常酗酒闹事,甚至还曾因寻衅滋事被判刑入狱,出狱后又到处打工,居无定所,无心也无力照顾未成年的儿子小飞。

王阿姨作为王燕的姐姐,平日里一直在照顾着小飞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承担起了小飞“监护人”的职责。但是由于小飞的法定监护人是其亲生母亲王燕,导致很多法律规定必须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参与、决定的事项,王阿姨都无法进行,从而给小飞的学习成长带来诸多不便。因此,王阿姨才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王燕的监护权,并变更自己为小飞的监护人。

越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通过对小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小学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向法援律师调取证据,证实小飞的母亲王燕长年流落在外,基本不参与小飞的学习生活。由于缺少父母的监护监管和家庭的经济支持,小飞已经出现了夜不归宿、盗窃等不良行为,甚至还两次因盗窃被行政处罚。

据此,检察机关认为王燕的行为属于“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关于可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规定,决定支持起诉。

随后,检察官向法院了解当前诉讼进展,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协助王阿姨补充收集了王燕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小飞因此陷入危困的相关证据,完善了证据锁链,增强了申请人王阿姨的举证能力。

该院遂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并到庭支持,法院判决撤销王燕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王阿姨为小飞的监护人。

判决的生效解决了小飞监护人的问题,但要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小飞的合法权益还需部门协作,共同为小飞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

对此,该院一方面对接民政部门,将小飞目前父亲死亡、母亲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线索进行移交,并协助小飞成功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补贴,减轻王阿姨抚育小飞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联系妇联部门,由妇联组织下的家庭教育指导站、“知行妈妈”团队对小飞进行心理疏导,并邀请王阿姨一起参与亲子活动,帮助其更好、更科学地履行监护职责。

同时,该院又联系了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小飞定期进行谈心谈话、法治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纠正偏差行为,促使其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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