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的兴起,农家乐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家乐隐蔽性强的特点,组织聚众赌博活动,严重破坏了乡村的和谐与安宁。
近日,点军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多人赌博案。经依法审查,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被告人杨某某、赵某某、袁某以盈利为目的,邀约彭某某、韩某、袁某某等人在点军区联棚乡联棚村某农家乐,用扑克牌以“斗牛”方式聚众赌博,期间杨某某等三人除了为赌客提供烟酒、饮料服务,自己也多次参与赌博,赌场赌资数额高达14.46万元,三人抽头渔利共计3.45万元。
承办检察官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024年9月19日,三人依法被提起公诉。2024年10月10日点军区法院对三名被告人依法作出判决。
赌博是一种不正当的娱乐活动,赌博行为不仅危害个人身心健康,还会破坏社会秩序,甚至触犯法律红线,赌博行为人会因此承担相应责任,甚至祸及家人朋友。点军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赌博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检察官普法
1.赌博罪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何为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3.何为以赌博为业?
以赌博为业,是指靠赌博所得为其挥霍和生活的主要来源,这种人往往嗜赌成性,有业不就,专门赌博;或者虽有正当职业但兼业赌博,不务正业。
4.哪些帮助行为可一并处罚?
(1)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2)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或者多次接送参赌人员的;
(3)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查处赌博,包庇赌博违法分子;
(4)向参赌人员放贷的;
(5)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赌博,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5.哪些会认定为赌资?
(1)当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
(2)代币、有价证券、赌博积分等实际代表的金额;
(3)在赌博机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
(4)赌博违法活动中既有赌资又有欠条的,“打欠条”“事先约定事后交割”方式,欠条所载金额经调查属实后可以认定为赌资。
6.网上赌博是否构成犯罪?
网络赌博活动具有联接便捷、操作简单、资金划拨迅速、不需要进行现金交易和隐蔽性强等特点,对赌徒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往往参与人数多、赌金巨大,社会危害严重,无论是传统的线下赌博,还是新兴的网络赌博,都是我国法律所严厉打击的对象。
7.与正常棋牌娱乐活动的区分?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带有财务输赢、亲属之外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大河
法律有点让人看不懂,哪个棋牌室不赌?也没见哪个关了
用户10xxx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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