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有”县级综治中心达55个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人民资讯 2024-11-18 15:52:20

转自:人民网-吉林频道

人民网长春11月18日电(记者李思玥)今日,记者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一场)上获悉,截至目前,吉林省有55个县级综治中心达到“四有”建设标准,市、县、乡三级覆盖率达到100%。

发布会现场。(吉林发布)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平台,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基层综治中心作用发挥如何?

“省委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其纳入2024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委政法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四有’(有编制机构、有力量进驻、有专门场地、有经费保障)为标准,着力加强县级综治中心建设,推动了省、市、县、乡四级综治中心建设整体跃升、均衡发展。”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昕在发布会上介绍说。

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昕发言。(吉林发布)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有55个县级综治中心达到“四有”建设标准,市、县、乡三级覆盖率达到100%。推动了各种资源力量有效整合、功能聚合。每个县级综治中心均设置了“一站式”公共服务窗口,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信访、人社、住建等部门进驻中心联动化解纠纷,实现了从各自为战向抱团作战转变。推动了矛盾纠纷诉、访、调无缝衔接、效能倍增。县级综治中心新建速裁法庭48个,构建了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35.5万余件,化解34.1万余件,化解率达到96.1%。

“目前,我省综治中心建设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下一步,我们要以让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为目标,本着‘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思路,聚力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确保群众每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办得了、办得好。”张昕说。

要着力提升县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统筹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多中心合一”,让人民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个门”,解决“来回访”“反复访”现象,减轻群众“诉累和访累”。

要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依托综治中心,坚持职能统筹、权责明晰、高效运转,建立群众诉求“首办负责、即接即办、分流转办、跟踪督办”运行机制,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技化水平。发挥综治中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前沿哨”和排查治安风险隐患“终点站”的作用,坚持科技赋能、数据驱动,迭代升级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从静态传统型向动态数字化转型,夯实平安吉林建设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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