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山海事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关于中山港口岸中山港区客运码头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中山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及《广东省口岸办关于中山港口岸中山港区客运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现决定中山港口岸中山港区客运码头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
中山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新客运码头开通香港航线的前提。中山港口岸中山港区客运码头对国际航行船舶开放公告的发布,标志着中山新客运口岸码头对外开放相关工作程序的顺利完成,中国籍或外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可经由国务院相关批复划定的开放水域和海事部门公告的航行路线停靠该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