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股份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小花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陈小花的配偶在2024年6月6日至11月12日期间,通过其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情形,构成短线交易。陈小花的配偶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上交公司。陈小花表示接受广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并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