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这样用

台海网 2024-11-19 09: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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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泉州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截至12月31日,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有些市民认为自己身体健康很少看病,缴纳医保没有用。为进一步拓展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我省于2020年7月1日起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可通过刷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泉州职工医保(泉州参保人)家庭共济账户余额达13762.8万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上的钱,不仅可以自己用,还能给家人用。

那么,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账户怎么建?家庭共济账户可支付哪些费用?日前,记者连线采访市医保局相关科室,对市民的疑惑进行解答。

问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部门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建立的一个账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用和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划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指出,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划入金额按各统筹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设立医保个人账户。

问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可以是哪些人

职工医保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可邀请直系亲属,包含父母、配偶、子女等加入家庭共济账户。被邀请家庭成员应属于我省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参保地在省内不同统筹区的也支持被邀请加入家庭共济账户。

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可通过刷本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家庭共济账户成员中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优先于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在个人账户没钱的情况下才能启动家庭共济账户的资金。没有个人账户的,可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

问家庭共济账户可支付哪些费用

家庭成员(参保职工)可以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使用。

目前家庭共济账户资金可以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支付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符合政策范围内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主要是共济职工个人账户里的钱,不包括统筹基金部分。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省内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进行结算,省外暂不可以使用。

问如何创建家庭共济账户

一个有效的家庭共济账户可以邀请8位家庭成员(含户主),二孩、三孩等均可加入家庭共济账户。但是每人只能加入一个有效的家庭共济账户,不可加入多个家庭共济账户。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闽政通、“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并邀请家庭成员加入。

在家庭共济账户页面点击“邀请成员加入”,选择受邀人与创建者的关系,填写受邀人的相关信息,然后提交邀请,等待受邀人同意。受邀人可在创建者的手机上进行验证,也可以在自己的手机上验证。

在家庭共济账户页面还可以管理家庭共济账户,进行共济账户划拨、移除成员、注销家庭共济等操作。医保部门提醒,参保关系转移前必须先退出家庭共济账户,待转移完成后重新加入家庭共济账户。

问如何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缴纳医保

为提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居民现金缴交的压力,泉州医保部门扩大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使用功能,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可使用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

医保部门提醒,目前家庭共济账户代缴服务暂时还无法代缴需部分缴费的医疗救助人员、新生儿等特殊缴费方式人员。市民群众在代缴前请务必确认选择的家庭成员尚未通过其他方式缴纳医保费,否则将导致重复缴费。当缴费人使用代缴服务为本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时,优先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代缴,资金不足时方能获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代缴。(融媒体记者许奕梅通讯员王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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