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子扬)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11月18日晚间发布通报称,结合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协查回函以及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情况,举报人反映的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简称“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涉嫌委托生产的“‘桂香坚果藕粉’检测出木薯成分”“‘酸辣粉’未检测出红薯成分”的问题并不成立。
根据通报显示,10月30日,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人反映良品铺子工业公司“桂香坚果藕粉”(规格:210克;生产日期:20240622)产品标签配料未标注木薯淀粉但检出木薯成分、“酸辣粉”(规格:138克,生产日期:20240813)产品标签配料标注红薯淀粉但未检出红薯成分的问题线索后,依法予以立案,对良品铺子工业公司进行检查,组织询问,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并对食品委托加工协议、生产方生产资质、验厂相关材料等开展调查。
经查,上述被举报的“桂香坚果藕粉”由良品铺子工业公司委托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之坊公司”)生产,“酸辣粉”由良品铺子工业公司委托河南品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正公司”)生产。11月1日,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向上述两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发函请求协助调查涉案产品情况。
根据通报,11月8日,燕之坊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函复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未查出燕之坊公司采购木薯淀粉或木薯物质,未在‘桂香坚果藕粉’投料记录中发现木薯淀粉或类似木薯物质”。11月12日,该市场监管部门向其提供由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2024)皖检SH字第08366号),检验结论显示涉案批次产品及原料未检出木薯成分。
11月12日,品正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向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由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WT2024001843),检验结论显示涉案批次产品检出红薯成分。11月18日,该市场监管部门函复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从原料、采购、投料生产、成品检验、储存、发货逐项检查,未发现品正公司违法情形”“将涉案批次酸辣粉留样产品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合格。”
11月19日凌晨,良品铺子也发布声明称,在官方启动调查的同时,良品铺子立即成立专项小组,联合生产商与原料商展开全面调查:调取和送检桂香坚果藕粉(210克)产品、原料共计输出12份检测报告,包含举报人投诉的7月份前的原料批次(3月10日、6月20日批次),报告结论交叉验证显示:产品合格,未检出木薯成分;调取和送检酸辣粉(138克)产品及原料共计输出13份检测报告,包含举报人投诉同批次产品(8月13日批次),报告结论交叉验证显示:产品合格,检出红薯成分。
那就应该追究举报人造假!由法院来判那个造假,造假的做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