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地籍调查工作示范点建设目标,以规范地籍调查、加强成果审核、数据动态更新、深化共享应用为工作主线,构建全要素、全类型、全过程、全质检四全体系,实现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
规范地籍调查。严格地籍调查程序,明确各类地籍调查主体,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地籍调查,确保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以宗地为单位,从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预审阶段预编不动产单元号,编制不动产单元表。建立测绘中介机构名录库制度,定期更新测绘机构名录并完善地籍调查工作质效评价机制。
规范成果审核。严格要求测绘资质机构落实“自查三检”,对地籍调查成果质量负责。严格成果质量审核,重点对规范性、完整性、适用性以及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成果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确保成果互认共享。
规范数据更新。充分利用“房地一体”数据、城调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以及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林权数据、农经权数据、自然资源所有权统一确权登记数据等各类现有数据成果,按照《地籍数据库》的相关标准,厘清地籍数据库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自然资源相关业务数据库(档案数据)之间的关系,协调统一,整合入库,形成覆盖全域的地籍图,建立健全以单元代码为纽带、物地一体、图-数-属-档一体的地籍数据库,实现地籍调查成果更新及时、覆盖全面、现实性强的目标。
规范成果应用。将地籍调查数据库成果共享至恩施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自然资源管理各阶段相关业务提供基础数据;将地籍调查数据库成果共享至恩施州大数据公共基础平台,为恩施州城规划应用、行政审批、资源监管、资源评价、决策应用等服务,实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分析、大数据可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