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女子去饭店点了一份糖醋排骨,结果吃太快牙齿被骨头磕掉了!女子气急败坏,认为饭店没把骨头处理干净,要求老板赔偿5000元!老板也是很郁闷,他说排骨如果没有骨头,那还叫排骨吗?但女子听不进去,坚持把老板告上了法庭!
2019年的12月街头被冬日的寒意笼罩,人们行色匆匆,都在寻找着温暖的去处,在一家饭店里,客人们的欢声笑语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热闹的用餐画面。
刘大姐和几位朋友也选择了这家饭店聚餐,他们围坐在一张靠窗的桌子旁,一边愉快地聊天,一边翻阅着菜单,刘大姐是个美食爱好者,对各种新奇的菜品总是充满了尝试的欲望。
当她看到菜单上的菠萝糖醋排骨时,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这个菠萝糖醋排骨听起来很不错呢,我就喜欢这种酸甜口味的菜。”刘大姐对朋友们说道。
朋友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于是他们点了这道菠萝糖醋排骨,还有其他一些菜品和饮料,不一会儿,菜品陆续上桌,菠萝糖醋排骨那诱人的色泽和酸甜的香气立刻弥漫在空气中,金黄色的排骨裹着浓稠的糖醋汁,刘大姐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起一块排骨就往嘴里送。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听到“咔嚓”一声,刘大姐突然眉头紧皱,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她捂着嘴,放下筷子,嘴里发出“哎哟”的声音。
“怎么了?你没事吧?”朋友们都关切地问道。
刘大姐痛苦地说:“我的牙好像磕到什么东西了,疼死我了。”
朋友们赶紧围过来查看情况,只见刘大姐捂着的嘴里有血迹渗出,情况看起来很严重,他们立刻叫来服务员。
服务员见状,也十分慌张,急忙说道:“女士,您先别着急,我们马上帮您处理。”
随后,饭店经理也赶了过来。经理一脸担忧地问:“这位女士,您现在感觉怎么样?我们马上送您去附近的医院看看吧。”
在经理的安排下,饭店工作人员陪着刘大姐来到了附近的医院,经过检查,医生遗憾地告诉刘大姐,她的一颗牙齿因为受到剧烈撞击已经无法保住,需要拔掉,这一消息对于刘大姐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从医院回到饭店后,刘大姐的心情十分糟糕,饭店经理为了表示歉意,决定给刘大姐这桌客人免单。
“女士,这次的事情我们很抱歉,给您带来了这么大的伤害,这桌饭我们就给您免单了,希望能稍微弥补一下我们的过失。”饭店经理诚恳地说道。
刘大姐却并没有因为免单而感到满意,她皱着眉头说:“免单就够了吗?我这颗牙没了,以后还得种牙呢,这得花多少钱啊!而且我因为这个事情耽误了工作,还有来回的交通费,你们得赔偿我的损失。”
饭店经理一听,面露难色:“女士,这道菜我们一直都是按照正常的制作流程来做的,而且在菜单上也有提示,排骨中有骨头,食用时请小心。我们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啊。”
刘大姐却不依不饶:“你们的提示根本就不明显,谁能想到吃个糖醋排骨会把牙磕掉?你们必须得赔偿我的医药费、误工费和交通费,总共5000多元,医药费就3000多了,误工费也得2000多呢。”
双方各执一词,协商陷入了僵局,饭店经理表示需要和上级进一步沟通,而刘大姐则表示如果饭店不赔偿,她就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几天后,协商无果的刘大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饭店赔偿她所要求的各项费用共计5000多元。
法庭上,气氛严肃而紧张,刘大姐坐在原告席上,眼中透着愤怒和委屈,她的律师陈述道:“我的当事人在被告饭店用餐,正常食用菜品时牙齿被磕掉,这给她的身体和生活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饭店虽然有简单提示,但并不足以避免此类严重事故的发生,因此饭店应该对我当事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饭店一方的律师则反驳道:“我们饭店在菜单上明确标注了‘排骨中有骨头,食用时请小心’,这已经履行了合理的告知义务。而且,这道菜的制作过程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排骨本身带骨是正常现象,消费者在食用时应该自行注意食用的适宜性。”
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论,查看了相关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饭店的菜单等。
在一审判决中,法官宣布:“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饭店已履行告知义务,菜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应自行注意可能存在的风险。因此,本庭不支持原告刘大姐要求饭店赔偿5000多元的诉讼请求。”
刘大姐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十分震惊和愤怒,她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当庭表示要上诉。
“我不接受这个判决!我是在他们饭店吃坏了牙齿,他们必须得赔偿我!”刘大姐激动地说道。
在二审中,双方再次展开激烈的辩论,刘大姐列举了自己因为拔牙和后续治疗所遭受的痛苦,以及因此耽误工作的证据。
但饭店一方依然坚持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牙齿被磕掉是刘大姐自己食用时不小心导致的。
二审法官经过仔细审查和深思熟虑后,最终还是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本庭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饭店在菜单上的告知符合正常的经营规范,而消费者在食用有骨头的菜品时,自身应具有谨慎注意的义务。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讹天讹地讹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