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防范化解社区矫正风险隐患,近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兴安区司法局第二司法所,向司法局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
培训中,检察官详细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及重要意义,强调了预防和打击有组织犯罪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有组织犯罪的定义、特征及其社会危害性,并指出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组织犯罪活动。检察官还耐心解答了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法律问题,针对他们在回归社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困惑,进行了专业、细致的指导,为他们铺就了一条更加坚实的法治回归之路。
下一步,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区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加大同堂培训力度,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工作。同时,通过举办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心理疏导和帮扶救助等措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不断提升检察法律监督和法治服务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