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酒后去足浴店按摩,四个小时后结账离开。第二天,他发现账单居然是5700元,而且自己还给该店充值了9999元。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不就按摩了一个699元的项目吗?怎么会多出这么多费用?于是,他赶紧来到店里讨要说法。不过,对方却说:“你自己要求加了七个钟,每个钟是799元,所以算下来就这么多。”男子说:“不可能,我觉得我不可能要求加钟的。”对方说:“我们的师傅是有录音的,不会多收你一分。”最后,男子赶紧找来媒体帮忙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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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和好朋友很久没见了,于是邀约一起吃饭,在酒桌上推杯换盏,喝了一点小酒。事后,他们又到足疗店按摩放松。
他们于凌晨0点24分到达该店,凌晨4点48分离开。
虽然是睡醒后才走的,但周先生明显没有完全清醒,因为他付账时根本没看账单,直接就付账走人了。
回到家后他继续睡觉,第二天完全清醒了,才拿起账单查看。这一看,把他吓了一跳,原本只是699元的服务费,怎么变成了5700多元?
他赶紧坐起来,再仔细一看,上面还有一个9999元的会员充值。
周先生的第一反应是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穿好衣服就来到该店讨要说法,询问是怎么回事。
前台人员拿着单子仔细给他讲解:“你的基本服务价没有问题,另外你自己加了七个钟,每个钟是799元,总价就是这么多。”
周先生很气愤,说:“我加了七个钟?我怎么不知道呢?你们这不是忽悠我吗?看我喝醉了就随意给我加钟。”
工作人员说:“我们做事是要讲究证据的,你当时加钟是和我们师傅沟通好了,而且我们也有录音,所以不会乱收你的钱,也不会乱给你加钟。”
这话让周先生有些难堪,人家都有录音了,难道真的是自己要求的?
不过他脑子还是很清醒,反问对方:“你们说七个钟就等于是七个小时,那请问我是零点24分来的,结账时间是4点48分,这中间才多少时间啊?明显就是你们做了假。”
对方马上说:“我们的钟不是以一个小时来算的,而是以50分钟来算的。”
周先生喝了一口水,脑子飞速运转,突然他发现事情还是不对。50分钟一个钟,七个钟就是350分钟,折算出来应该是5.8小时。
再加上自己本来初始消费699元项目的时间,总共在店内耗时应该在七个小时左右。
但是自己凌晨0点24分进店,4点48分出店,总共才四个半小时,那么剩余的时间在哪里呢?自己又是怎么消费的呢?
既然对方的回答漏洞百出,就不得不考虑他们是有意多收了钱,另外,自己的9999元是怎么充值的,这也是个大问题。
最后,对方给不出答案,双方一直僵持着,对方也不给周先生处理。最后,他直接找来了媒体要求帮忙讨要说法。
最后,该店派出负责此事的人和他沟通,经过双方协调,该店愿意退一步,按照初始项目699元,另外再加上两个钟的钱,即两个799元来结算。
另外,周先生充值的9999元,扣除消费的钱后,剩余部分全部退还给他。
周先生的事情处理好了,双方也接受了这种处理方式,但网友们有话说:“这个店不是明码标价吗?怎么能这样乱收费呢?是不是该整顿一下?这次周先生讨回了说法,如果遇到老实人,不就明摆着吃亏了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件事该如何看待呢?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周先生在醉酒状态下,商家称其要求加钟,但周先生表示并不知情。商家虽称有录音,但加钟这一行为的确认不能仅依据单方面的所谓证据。
如果商家在消费者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未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而擅自增加服务项目,这种行为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
2、关于明码标价问题。商家虽有每个钟的价格,但在计算消费时长上存在模糊和不合理之处。
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该足浴店在钟的计算时长上存在争议,导致消费者对价格产生误解,有涉嫌价格欺诈的嫌疑。
3、周先生充值9999元这一行为,如果是在其不清醒状态下、未经其真实意思表示而完成的交易,是不合法的。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规定,这种因醉酒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撤销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不合理收取的费用。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