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胜著
毛姆8岁丧母,10岁丧父,小小年纪就寄养在牧师叔叔亨利冰冷的家中。童年失爱,早年生活的陡然变化,或许是造成毛姆口吃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这个缺陷,他甚至根本不适合从事他叔叔所期望的教职工作。与此同时,口吃也和其他因素一起裹挟着,塑造了毛姆敏感、羞涩、冷眼旁观的性格。对毛姆来说,口吃无疑是他“华冠”上一块最重的“灰尘”、枷锁上最醒目的一处部件。“华冠灰尘”是毛姆很喜欢的一个说法,他于1915年出版的半自传体小说原本取名《华冠灰尘》,无奈早已有人捷足先登,毛姆只好把书名定为《人性的枷锁》。
毛姆曾有过一次挫败的经历。有一次,叔叔带他坐火车去伦敦,当天叔叔让他自己回去。三等座售票处排着一队长龙,终于轮到他时,他怎么也说不出“惠斯泰布尔”这个词,他站在那里结结巴巴。后面的人等得不耐烦了,他还是说不出来。突然,两个男人把他推到一边。“我们可不能等你一个晚上,”他们说,“别浪费时间了。”于是他不得不回到队伍后面重新排队。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的耻辱,所有人盯着他看时他的尴尬和不安。
儿时便有的口吃毛病让他与这个世界进一步疏远,并使他在极其痛苦的同时异常敏感。口吃给他的生活造成了阻碍,因此,成年后,他习惯身边带一位翻译,一个善于交际、性格开朗的小伙子——这个人往往也是他的情人——作为他的中间人与陌生人进行接触,毛姆则或多或少地退居幕后。虽然毛姆竭力保护自己,但他依然脆弱无比。
毛姆将整个人生写入他的书中。书中许多人物都有自己的影子,他们大多刻薄、羞涩,也爱慕虚荣。在《人性的枷锁》里,毛姆把以自己为原型的主人公菲利普写成瘸子。口吃转换成瘸子,是一处高明的创造,因为瘸子和口吃,都会给当事人带来深深的屈辱感,而在描写上,瘸子比口吃更具有画面感。于是,可怜的菲利普就“瘸”了整部厚厚的书。
在《人性的枷锁》第11章,毛姆写到了菲利普求学时受到的屈辱——菲利普看见有个男孩跑过去,想抓他,但他那条跛腿根本追不上,其他人都看准了机会从他身边直接冲过去。有个人异想天开地开始模仿菲利普瘸着跑步的怪样子,其他孩子看了都大笑,接着全部跟随第一个人模仿起来,他们围着菲利普,怪里怪气地装跛脚,一面大声尖叫,发出刺耳的笑声,在这个新把戏里兴奋得昏头转向。有个孩子伸出脚绊了菲利普一下,菲利普也一如往常,毫不意外地重重摔倒在地,膝盖都擦破了。他爬起来,他们笑得更大声了,有个男孩从背后推了他一把,要不是有人接住他,他一定又要再摔倒一次。他们以取笑菲利普的畸形为乐。
模仿、嘲笑、攻击是人的天性。作为口吃的人,毛姆对此更是深有体会。
毛姆意识到,每个独立的个体都必须经历一个“相同的过程”才能意识到自我,意识到独立完整的有机体,而“这当中又有一些不同”,因为口吃(书中是跛脚)的人意识到的是不同于正常人的残缺感与疏离感,这种感觉进入青春期之后会特别明显。他羡慕那些可以正常表达,融入群体生活的正常人,“你会看见这些人在圣灵降临节跑到汉普斯特德荒野跳舞,在足球赛场呐喊,或者从帕摩尔街的俱乐部对皇家仪仗队欢呼”,而毛姆(书中是菲利普)从天真无邪的童年,过渡到拥有痛苦的自我意识,是因为他的口吃(跛脚)引来的嘲笑而激发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