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规范冬季腊制品熏制行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保障广大居民朋友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县城区腊制品规范熏制通告如下:
一、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城区严禁任何人私自熏制腊制品,确有需要请务必到集中熏制点规范熏制。
二、避免私自熏烧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请大家前往以下14处集中熏制点进行熏制,具体位置如下:
(1)嘉陵路原织布厂后面
(2)枫丹白露小区旁
(3)凤凰大道旁的城区垃圾压缩站院内(乐乐啤酒广场斜对面)
(4)锦龙路北辰壹号斜对面
(5)亿联商城财富广场后面
(6)营山岔马路崔家沟路口
(7)老清溪桥原67队汽修厂外
⑧老县医院法制广场后面
⑨老看守所停车场内
⑩格桑苑小区后面
⑪城北市场内
⑫原丝厂停车场内
⑬县医院后大门对面工业园区新公路旁
⑭启睿实验学校后面
三、集中熏制点免费使用,请务必记牢时间安排:2024年12月1日—2025年1月26日(每天开放时间为早上8:00—晚上19:00)。
四、注意事项:(1)居民需自带柏丫、锯木灰等熏制物料,现场凑齐500斤左右后自行熏制。若现场熏制的居民较多时,请按先后顺序自行排队等候。(2)请大家自觉爱护设施设备,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五、特别提醒:为了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保障大家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幸福春节,请大家积极监督和举报私自熏制腊制品的行为,做一个遵规守纪的文明蓬安人,共同守护我们蓬安的蓝天白云。举报电话:0817—86081880817—8622679。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