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坐满50分钟预防治疗高血压、冠心病”“按摩延缓子宫和卵巢衰老、延缓更年期”……虚假宣传有多离谱?日前,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商家虚假宣传、加油站使用“作弊”加油机、商家假冒厂名厂址等一系列和消费者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被曝光。
理疗馆虚假宣传“远红外线坐灸仪”可治疗高血压、冠心病
2024年7月8日,临湘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临湘市某理疗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7日,临湘市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称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即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其销售的电热垫产品利用视频播放资料进行虚假宣传,正通过投影仪播放名为“远红外线坐灸仪”的视频供老年人观看,内容宣称:“‘远红外线坐灸仪’每天坐满50分钟,可以预防治疗失眠、便秘、痔疮、夜尿频多、风湿类风湿骨关节疾病、颈肩腰腿癌、高血压、冠心病、慢性胃炎、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高血脂、头痛、免疫力低下、身体虚弱等多项疾病”,现场有20余名老年人正使用电热垫观看上述宣传视频。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电热垫系上述视频中所宣传的“远红外线坐灸仪”,为普通电子产品,当事人通过免费使用电热垫、发放鸡蛋面条等小礼品等方式吸引顾客上门“听课”,给其播放上述视频,达到顾客购买其电热垫产品的目的。经查实,当事人共购进上述电热垫70套,单价260元/套;至案发日止,当事人以2699元/套的价格共售出25套,合计金额67475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临湘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用手指按摩竟能延缓更年期?望城一公司虚假宣传被罚
2024年3月6日,望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长沙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4日,望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核查处置投诉举报中,发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和微信朋友圈宣传推介按摩美容培训项目,并开展相关培训。为扩大招生范围、招收更多学员,当事人通过发布宣传小视频和宣传课件,宣称“灵骨美学赋能你长生不老且健康”“用手指按摩三分钟变小V脸、改善臀部下垂、延缓子宫和卵巢衰老、延缓更年期、减肥瘦身”“盆骨修复有效预防和治疗妇科功能性失调、有效预防和治理腰背疼痛”。
当事人宣称内容缺乏科学依据、违反客观规律,属于虚假宣传。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望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郴州生产的牛肉干,冒充来自西藏
2024年4月23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郴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虚假标注他人厂名、厂址牛肉干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922.3元;3.罚款112430.5元;4.没收风干牛肉粒包692包。
2023年10月30日和11月30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先后接到两位群众举报,称郴州市北湖区某超市等25家食品经营者销售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及厂名厂址的“草原风味”手撕牛肉干。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该25家食品经营者销售的牛肉干均来自郴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涉案牛肉干标称的生产厂家为西藏岗嘎农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该涉案牛肉干经标注的生产厂家西藏岗嘎农牧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鉴定,均系假冒该公司厂名厂址的食品。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以10元/包的价格从一推销员处购进该批手撕牛肉干980包,销售均价为17.65元/包,合计货值金额17297元,实际销售288包,违法所得2922.3元。当事人作为食品批发企业销售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牛肉干,且不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和合格证明文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株洲一加油站使用“作弊”加油机,被没收10万余元违法所得
2024年1月10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湖南某保洁有限公司株洲某加油站擅自改动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案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加油枪计控主板一块;2.没收违法所得100395.16元;3.罚款1200元。
2023年7月28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加油枪计控主板进行抽检,经鉴定,该计控主板非原厂产品,且加油量异常时,加油机不能自锁。经查,2023年4月19日,当事人以4000元的价格,从一上门推销加油机主板的人员手中购买了1块计控主板和后台程序,用该主板替换原厂计控主板,通过操作后台程序实现给消费者少加油的目的。至案发时,当事人使用该改装加油机向消费者销售92#汽油13060.04升,销售金额100395.16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株洲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加油机是加油站对外销售成品油的计量设备,加油站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偷换计量装置主板和计量芯片等破坏加油机计量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处,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成品油行业健康发展的决心,对加油站从业者产生了强大震慑力,进一步规范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