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山东省药监局11月19日发布2024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经核查确认,标示3家生产企业的3个品种共3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其中,标示为河北国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性状”不合格;标示为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含量测定”不合格;标示为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水“检查”不合格。
校对穆祥桐
新京报讯山东省药监局11月19日发布2024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经核查确认,标示3家生产企业的3个品种共3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其中,标示为河北国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性状”不合格;标示为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含量测定”不合格;标示为山东省惠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杏仁水“检查”不合格。
校对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