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16.运行部值班员安全职责 6.9.16.1.运行部值班员在值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安全规范和规程制度,落实岗位相关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技术措施。当班期间对本岗位所辖设备与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和事故处理负有全面责任。 6.9.16.2.应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及时上报本岗位发生的不安全事件。 6.9.16.3.掌握运行、备用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方式,现场的各种安全措施、生产环境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6.9.16.4.本岗位发生不安全事件时,负责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在值长统一指挥下,带领相关人员根据事故处理规程和有关规定,迅速隔离和排除故障,防止事件扩大,缩小影响范围。不安全事件发生后要配合调查,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9.16.5.参加本值的定期安全活动,落实反事故措施。 6.9.16.6.参加安全审核,经常检查本岗位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上报,并应及时处理。 6.9.16.7.开展生产中重要工作内容的安全分析工作,识别危害,提出完善操作规程的建议,认真开展作业风险预控工作,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6.9.16.8.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督促消除设备缺陷。对运行设备及系统的切换,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6.9.16.9.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6.9.16.10.积极参与事故预想和开展反事故演习、应急演练等活动。 6.9.16.11.积极参加反违章工作,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向本部门领导或安监部报告。 6.9.16.12.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牢记“四不伤害”原则,防范人身伤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