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白嫖10年!”广东,一名男子和女友各出70万买房同居,本以为会结婚生子,却在10年后各奔东西,男子慷慨的把房子给了女友,就当对她的补偿,没想到女友卖房得了530万,男子立马不淡定了,要求分自己265万,两人对簿公堂,女子指责男子:“想白嫖10年?没门!”
唐向前关上门的那一刻,心如刀割,泪湿眼眶。 相爱并同居十年,他本以为和女友秦风凌会永结同心,百年好合,没想到竟然是劳燕分飞,一拍两散。 他用一个行李箱,就拿走了自己的全部,看似这套房子里,已经没有他的任何东西了。 但是,他十年的似水流年,以及对爱情的向往,和婚姻的期待,全部葬送在了这里。
他想起十年前,在一个朋友聚会上,和秦风凌一眼万年,他才觉得,之所以自己在爱情海上,过尽千帆终不是,等的就是秦风凌。 两人互留联系方式,然后打得火热,一刻都不想分离。 于是,唐向前拿出所有的积蓄70万,准备首付一套房,筑一个爱巢,和心爱的人朝朝暮暮。 而秦风凌不想让至爱的人当房奴,毫不犹豫拿出70万,两人全款买了房。
唐向前感激涕零,更认定了秦风凌是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甘苦与共,经风历雨的那个人,于是,为了表示自己的真心,他直接在房本上,只写了秦风凌一个人的名字。 开始多么狂热,结局就多么的惨淡。 同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后,他们不但没有心心相印,反而渐行渐远。 因为,同居生活就像一面放大镜,彼此放大了对方的缺点,导致优点被掩埋。 不断的摩擦和争吵,导致在同一屋顶下,他们却像两个平行的轨道,互不交集。
爱情这玩意儿就像是你的被窝,是冷是暖只有自己知道。同处一室,他们却像两个世界的旅人。 一室之内,一张床上,两个人开始是相拥而眠,慢慢变成背靠背而睡,中间,是他们彼此无法触及的孤独。 渐行渐远的两个人,他们的爱情就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结婚吧,感情没了,分手吧,就觉得辜负了这10年的岁月。 终于,他们在一次争吵后,终于不约而同脱口而出“分手吧!”
于是,唐向前觉得自己是爷们,就应该分得体面,慷慨大方的把房子留给了秦风凌,就当是她陪伴自己十年的补偿。 而秦风凌也毫不客气照单全收,她觉得自己十年的青春,值这一套房。 但秦风凌不想继续生活在这套房子里,她想卖掉房子,换个环境,重新开始。 于是,她把房子挂上中介,因为地段和生活配置好,很快就出手了,出乎意料的卖了530万。这让她惊喜不已。
可没想到,没多久,唐向前就从他们共同的朋友处得知了这个消息,他立马不淡定了,火速找到秦风凌,要求分割买房款的一半,265万。 秦风凌当然不答应,昔日情侣对簿公堂。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唐向前在法庭上,出具了转账给秦风凌的70万购房款的证据,证明房子有他的二分之一。 《民法典》第29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所以,唐向前认为,房子是两个人各出资70万购买,属于两个人的共有不动产。 住的时候,是两个人一起住,现在他们分手了,房子也卖了,买房款,当然要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两人各出70万,530万应该分给他265万。
2、秦风凌只愿意返还给唐向前70万,一分都不多给。 《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秦风凌认为,当初房子是她买的,否则房产也不会登记在她一人名下,而唐向前给她的70万,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 既然他们以分手告终,她就没资格拿着70万彩礼不给,她有义务还他70万,但是房子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3、法院的判决让秦风凌出口指责唐向前白嫖十年。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秦风凌一口咬定,唐向前给她的70万是彩礼而不是购房款,可她却拿不出相应的证据,不被法庭采信。 而且,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并不等于房屋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名下。
两人各出一半出资买房,又同居十年,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在法律上,被视为共有财产,分手时,按出资比例来分割,所以,唐向前有权分得265万。 秦风凌气坏了,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气的秦风凌大骂秦风凌出尔反尔不是个男人,她十年的青春被他白嫖了。 有人觉得可笑,女的也白嫖男的十年,怎么不说?平分合理,谁的青春不是青春。虽然我也是女人。
但有人持反对意见,十年过成一地鸡毛,我们旁观者没评论的资格!男人如果爱对方,为什么十年不结婚?虽然男人的青春也有价,可女人错过青春能跟男人一样吗?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为化名)
女的白嫖10年还得265万还不满意?
哪里的彩礼是提前10年给的,收了钱,10年都没嫁
重点是当初男方把房屋赠予女方时没有签协议,所以说任何时候都是口说无凭立据为先。
为什么只有男的白嫖女的。没有女的白嫖男的[抠鼻]
同居男女一切平等,不存在白嫖一说,也不存在爱恨与否,分开了就一人一半,说也没有资格反驳什么,因为没有爱了,说什么都是多余,好聚好散,快刀斩乱麻而一拍二散就最好最明智的归途,从此以后你是你我是我各不相久各不相思何乐而不为呢!
判得公平公正,互相白嫖
女的为了不被白嫖,最好不嫁!
既然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就不存在是谁白嫖,支持法院的公正判决!
时间是一样的还分男人女人
有证据就照证据说事,提什么白嫖,那会都是你情我愿的,抱一起的时候不也是舒服死了,要这也搬出来说,男的十年得浪费多少精血,不是只有女人有青春,男人也有青春!
没有白嫖得讲,只是大家互相需要。
扯淡你呢,分手时候大方的说房子给你了?
女子傻乎乎的说什么彩礼?你就说他给了自己就行了。胡言乱语害死猫啊?
自己留着住,男方肯定是没有意见的,但是你卖出去了就是另一个说法了。以前有这样的新闻案例过
各取所需,各得所利 十载相安 岂可无欲
双方同居10年,属事实婚姻,婚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属夫妻共同的,分手后,男女各分一半财产没有问题,法律依据清楚明了。
前两三年说男的白嫖我信,后面几年绝大多数都是女的在白嫖吧,男的都不情不愿的,没办法要交作业。
AI文么,男方怎么证明那70万是用来买房的?我说这钱是男方存在女方这边的不行么?
法律的严谨性哪里去了?怎么不去维护契约精神呢?既然已经赠与,不管这房子之前是谁出资?受赠方都拥有此房屋的产权!
我是男的,但我觉得还是男的无耻,既然分手时送给对方,现在又索还,这是什么行为?
谁的青春不是青春。男女平等,赞作者
都是人生赢家,都白嫖了10年,还都赚了差不多200万!
主要十年后分手,没让男的写赠与。
体面分手。各得一半。才是互相尊重。是爱走在一起,分手应和平分手,各得一半。
结不结婚有啥区别,还是可以离
在现代社会中,两人同居男女平等,不存在白嫖一说,要说白嫖也是互相的。为什么这个时候就不能男女平等了?
感情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谁的青春不是青春!
互嫖可不可以
女的意思她这几年都在卖呢,男的不觉得自己是鸭吗?鸭跟鸡说,法官大人你咋看?
散了吧,各白嫖10得200万,不亏
天天编
分手的时候男的会不知道房子值这么多钱的我不信,这种故事都是编的吧
往往都是谈的越久越容易分开,现在是现实就是这样。见怪不怪。
什么叫白嫖?其实你也很快活呀!
这是编的
其实都不存在白嫖谁,各取所需,互相享受了。如果能证明男方先提出分手的,可以再补偿女方三十万。毕竟女人靓丽期短,而三四十岁的有钱男人吸引力不减,
一个女人要是没有男人提供持续的经济支持,是没有胆量拿钱买房的,十年房子也增值了,得了200多万还嫌不够,果然女的就只能娶年轻貌美的老的除了丑还会世故薄情
讲钱伤感情,讲感情伤钱包
看这女的就贪财,十年没有感情吗?几百万你花的完?
放长线,钓大鱼,一年26.5万,可以了!
这样的人还好意思说呢…
为什么不是女的白嫖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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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利益动人心啊,男的一开始分手,想把房子给女方,算是补偿对方。结果知道房子卖了500多万,立马就回来抢,也是不大体面的人啊
女人如果爱男人,那么为何十年不结婚?对不对?不能只是指责男人,难道女人就是白莲花?
“秦风凌气坏了,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气的秦风凌大骂秦风凌出尔反尔不是个男人,她十年的青春被他白嫖了。” 不知所谓的文章!
没有谁更值钱
你看你扯的,这能怎么看?唐向前能把十年前的转账证据保留到现在,可见他是一个有心机的人!这样的人不会吃亏[哭笑不得]
法律是公证的。这是共同投资收益,感情归感情。
问题是男方分手有把房子钱赠与女方,这样判决就不合理。
你爽我也爽 为什么总是说女人吃亏呢,对我们男人公平吗?
ai文章,散了吧。你会不知道外面房价?然后送给不结婚的女人?逻辑呢
不要道德绑架,不是两人互相白嫖十年吗!
问题是你送你房,
垃圾,都说了当补偿了看别人卖的钱多就想要回,你当初出的还是70丫
一起买房的时候就该结婚生子了
反正男女睡觉吃亏的永远是女人[抠鼻]。同居后遗症只有女人才有。妇科病啥的只有女人才得。在男人不嗑药的情况下男人真是不吃亏[狗头]除非嗑药。
不知道写的什么情东西,狗屁不通。
如果女的爱男的为什么十年都不嫁,想白嫖没门,所以男女相恋不宜过久,最好一两年就结婚,时间长了必分。
没有钱可以找男人骗骗就有了
拿钱就算pc了吧,没收然后拘留
给女的270万,男的260万,可否?
男女同居,到底是男的亏了还是女的亏了,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不然不好评论。
如果觉得青春可贵,为什么同居十年不结婚,男的不愿可以理解,女的又是为什么
一人出一套,你好我也好。何谈白嫖?
人在广东已经嫖着10年。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经已改变
在金钱面前人性百出
这男子真不大气,先慷慨的把房子给女友,这时他不会不知道这房子值多少钱,后来为什么又后悔呢?是想钱还是想结婚呢?
怎么算白嫖?同居 你快乐他也快乐 同嫖 同快乐 怎么算男的是白嫖?女的不是白嫖?
女的白嫖,男的十年
男的青春就不是青春 这个社会就搞笑睡个觉就男的占便宜 怎么女的不一样有需求吗
70万从法律上来讲属于赠予或借款
女的潜台词是,她是出来卖的
为什么两个人的生活,同床了就觉得男人占便宜了呢?不都是共同享受的吗?怎么能说白嫖10年
房子卖530万男方为什么很惊讶?是窝在房子里和女人大战了10年才放出来的吗?反正我没看懂
结不结婚区别大吗?这件事就算结婚,最后离了婚不也一样结果?
说来说去没有一点意思了…
那男可以[点赞],心机城府够深够长远
这个男人少活十年
这种事是两个人的事。动不动就说白嫖的那些女的。首先就是对自己的歧视!‼️
分手不是离婚
大家都赚了200万
堕胎过吗?一胎多算给女的5万,十胎五十万,之后再平分。
同居十年就得结婚?那结婚十年怎么还有离婚的?
难道这男的不知道当时房价的行情吗,胡编
这个女太贱了
70十年换来195万,男女其实都挣钱了,女的还要狮子大开口独吞咩
青春对女人来说更珍贵,十年后男人更容易再找到爱人,
相互的
合伙过日子不行,合伙投资还不错,何不来个逆向思维:“情义不成买卖在”呢
这女的就是个蠢货,男方放弃财产的时候应该让他写个声明
不签协议,只怪女的太蠢
不能算白嫖,互嫖。
我想问问,如果结婚了再离婚的话,他们怎么分财产?
一,秦风凌大骂秦风凌是什么鬼?二,10年不结婚就是男的错?你以为他能左右了这个女人?
结婚了吗?没有结婚为什么说是共同财产?
气得秦风凌大骂秦风凌[滑稽笑]
这男的真垃圾,送的房子涨价了还好意思回头要钱
不要以为是个女的就说白嫖你,你们恋爱的时候,你不是一样享受他带给你的快乐,分手了就说自己白白浪费青春,那男的青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