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起底了网络“水军”刷人气产业链,“极速评论点赞”“极速手工涨粉”,在某平台上,各种制造人气、增加流量的订单五花八门,花钱就能“转评赞”。
据警方调查发现,网络“水军”的运作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购买者在平台下单后,由所谓的中介接单并派发给专业的团队“刷手”。这些“刷手”按任务要求操作,牟取非法利益后,相关人员再按比例进行分成。这些“刷手”团队还会提供24小时值守服务,以应对随时可能涌入的大量订单。他们所使用的大多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二手手机,上百台手机账号只需要一名刷手就能实现操作。
网络“水军”的存在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从早期的论坛到如今的社交媒体和直播平台,它们始终阴魂不散,屡打不绝,其“服务”也愈发多样化和精细化。从增加粉丝、点赞、评论,到刷直播间人气、操控舆论导向,这些“水军”有如蝗虫过境,误导公众的判断,损害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阻碍了优质内容的涌现和传播,把网络空间搅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
面对猖獗的网络“水军”,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打击。各地警方多次通过专项行动,破获多起网络“水军”案件,捣毁多个“水军”窝点。各大平台对违规账号的监测和封禁也基本实现了常态化,有助于从源头上遏制“水军”的滋生。然而,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网络“水军”仍然屡禁不止,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水军”背后有一条不断壮大、不断升级的利益链条,尚未被完全斩断。
在这条产业链中,除了中介和“刷手”外,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那就是“水军”的“买方”。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当网络“水军”是非常明确的违法行为,针对这一行为的执法力度也不断在加强,但为什么总有人会投身其中,顶风作案?就是因为这是一桩暴利的买卖,而暴利的来源,就是那些为了营造虚假数据繁荣,购买“水军”服务的“客户”。
这些所谓的“客户”,有的是为了提升关注度、粉丝量,想要在流量市场分一杯羹的自媒体博主或网红;有的是想要提升自己产品销量,或借负面消息打压同行、恶意竞争的商家;还有试图提升艺人、网红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个人IP,提升变现能力的经纪公司和MCN;甚至还有不法分子,试图通过水军,操控舆论带节奏,造谣传谣,恶意营销,制造社会焦虑。正是这些源源不断的需求,纵容和供养了肆无忌惮的网络“水军”,导致网络空间“大水”泛滥,泥沙俱下。
从法律层面来看,购买网络“水军”服务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它违反了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秩序,如果涉及商品和服务交易,还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非法经营罪等。当前,对于网络“水军”相关案件的披露,更多的还是针对“水军”团伙本身进行调查和惩处,但要想根治网络“水军”问题,就必须揪出背后的“买方”。只有加大对“买方”的查处力度,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才能从根本上切断网络水军的资金链,从源头上打击网络水军的生存土壤。
实际操作中,整治和处罚“水军”的“买方”,的确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方面,这些“买方”可能来自各个行业和领域,有企业、商家、网红,也有普通人,广泛的覆盖面增加了打击的难度。“买方”和“卖方”往往通过线上交易,难以获取确凿的证据;另一方面,“买方”行为是否涉及违法,不同程度的购买行为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界定,也就给执法造成了阻碍。再加上公众意识依然不足,很多消费者和网民并未重视“水军”危害,没有明确的抵制态度,无形中削弱了社会监督的力量。
因此,要精准整治网络水军的买方,遏制这种不法交易,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明晰各类购买水军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对购买水军服务以欺骗消费者的企业,进行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列入失信名单等行政处罚;其次,平台应加强对用户行为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行为。对于频繁购买水军服务的账号,要予以重点关注和惩戒。同时,相关部门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形成打击网络水军的合力。
说到底,网络水军不断滋生的根源,其实是“唯流量是从”的不良社会心态,任何领域和行业都一味地盲目追求高流量,忽视真实的价值和社会责任,就必然导致网络水军横行无忌,网络环境混乱不堪。长远而言,要彻底遏制网络水军,就要通过全社会的努力,去改变这种流量至上的评价标准,祛除唯利是图的歪风邪气,自觉抵制网络水军的侵扰,彻底斩断“刷量牟利”的黑色利益链,为网络用户提供更真实、更有价值的信息,让网络环境真正变得清朗起来。
平台算法那么牛逼,只要狠狠的惩罚平台自然就会解决这些问题,可惜背后都是网络,说的比唱的还好
我从不跟风也不会被自媒体牵着鼻子走
去深圳写字楼查一查,基本上每栋楼都有几个!
不知道刷单这个问题是否有药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