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半碰撞41次?!有猫腻!“老司机”被判刑1年10个月

极目新闻 2024-11-21 14:26:07

早晨8点,广州市番禺区德信路,喧嚣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只见一前一后行驶的两辆小轿车中,前方轿车欲左转调头,在打转向灯变道时,“砰”一声撞上后方快速行驶的网约车。双方协商赔偿无果,网约车司机关某某一纸诉状告上了公堂,要求赔偿1200元误工费等损失。

表面上看,这是一宗简易民事案件。然而,广州番禺法院经办法官却发现,关某某身为一名网约车老司机,却频频发生车辆碰撞、剐蹭事故,“一年半时间内碰撞41次,尤其在近半时间基本每周一次,而且常常是车修好了又被撞了”。

这究竟是真“巧合”还是假“意外”?疑团重重,法官抽丝剥茧,寻找事实真相,并将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警方立案侦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1月18日,经广州中院二审宣判,维持番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关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迷雾:

老网约车司机却频发交通事故?

“原告关某某,这名字好熟悉,是不是我之前审理的多宗主张停运损失案当事人?”2023年5月,广州番禺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冯婉收到了立案庭移送的一宗交通事故案案卷材料,在看到原告姓名时,她内心不由充满疑惑。为验证心中疑虑,冯婉法官急忙查阅了以往案件材料,果真如她所想,“果真是同一人!”

2022年5月、2022年6月、2022年10月……过去一年,冯婉法官审结的关某某为原告提起的诉讼案件就有两宗,还有一宗按撤诉处理,“经查询我们院的立案审查系统发现,关某某还有多个案件正在申请立案待审查阶段”,这些案件的案由全都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请求都是主张肇事司机赔偿停运损失。

原本,按常理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仅是造成车辆剐蹭后果,双方当事人在交警定责后,往往会自行协商解决,但像关某某这样频繁告上法院的现象实属罕见。

冯婉法官(中)正在研究案情

难道关某某发生了很多起交通事故?为查明真相,冯婉法官发函给保险公司协助查询。经了解,自2022年1月以来,关某某有累计41条的理赔记录,这些交通事故都是发生在对方车辆变道、转弯或借道时,而且基本都认定对方全责。

更为巧合的是,“关某某车辆受损后找的几乎都是同一家修车公司,尤其在2023年3月至6月这段时间,基本每周就要被撞一次,在车辆修好后紧接着又发生新一次交通事故,近半年间高达27起事故”。

作为有着十余年驾龄的网约车司机,却在短期内发生这么多次剐蹭事故,而且找的修车公司都是同一家!难道真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你怎么解释?开车这么多年了,最近这一年却频频发生追尾事故?”

“法官,我每天开网约车10多个小时,从早到晚都在路上跑,不可能一直看清别人的变道,所有事故都是意外。”

……

法庭上,面对冯婉法官的询问,关某某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尽管面色平静如常,但闪烁躲避的目光却出卖了他。冯婉法官随即抛出的一番话也让关某某无言以对,“虽然你车辆运营时间长,发生事故概率会更大,但基于之前发生的交通事故都源于前车变道,那在之后驾车过程中,你更会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去避免,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高频率继续发生类似事故。”

更为可疑的是,在这宗案件庭审结束后,关某某没有再发生过交通事故,而他的车辆也没有再投入运营。

随着谜团逐渐清晰,冯婉法官愈发坚定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碰瓷”的违法犯罪行为。获悉这一情况后,番禺法院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冯婉法官与番禺区公安分局加强沟通研讨,将发现的“碰瓷”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真相:

专挑变道车“碰瓷”索要赔偿

不冤枉无辜,也绝不放纵犯罪!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办案人员走访事发现场、调取行车记录仪、事发路段监控录像,并找到交通事故碰撞方以及修车公司员工、老板等证人进行询问。

“你看,这个视频画面可以清楚看到,关某某的车辆没有避让前方的变道车辆。”对于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事故视频,番禺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罗少威等办案组人员反复研究,细致琢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一个疑点,他们发现在多起交通事故中,关某某都存在未减速避让的情况,“例如,发生在2023年6月19日的这起交通事故中,前方车辆在较远距离时就开始减速并逐渐往左变道,但可以清楚看到,关某某的车辆没有避让减速,而是直接撞上了前方车辆的左侧车身。”

对于关某某未减速避让的情况,修车公司老板也给予了证实。一次,他向关某某问道,“怎么又发生了交通事故?”关某某回答说,“对方变道过来,我就是不让对方过才发生的交通事故。”

每次车辆被撞后,关某某基本都被认定无责,他除了索要保险公司赔付金外,还会要求肇事车辆赔偿停运损失,并从修车公司拿维修费返点。

经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很多次,关某某的车并未进行维修,但他依旧会索要误工费”。对此,修车公司老板也承认,“公司有给关某某开具过维修证明,这是他要求的,说要用来向法院起诉索要误工费。有多次是虚开的,上面写的维修天数也是假的,这是按照关某某要求随便填写的,并不是实际情况。”

随着一个个谜团的揭开,整个案件的真相也变得清晰起来。

“高频率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未减速避让、固定修车公司拿返点、虚开维修证明索要误工损失”……这成为本案定性为刑事案件的关键证据所在。

2024年7月,番禺区检察院以关某某涉嫌诈骗罪向番禺法院提起公诉。

定罪:

犯诈骗罪获刑1年10个月

“我没有故意利用交通事故骗保!我只是正常要求对方赔付我的损失。”今年8月,关某某再一次来到番禺法院,但这一次,他不再是原告身份,而是被法警押解到被告人席上,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

庭审中,面对检方的诈骗指控,关某某并不认罪,辩称“发生这么多次交通事故都是正常的,我按照交通规则在自己的车道上行驶,不超速也不压线,避免不了我也没办法。”

究竟关某某是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这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番禺法院刑庭法官陈善波表示,“虽然被告人关某某否认控罪,但现有证据从事故频率、事故具体情况以及动机方面足以认定被告人是以谋取保险公司赔付、修车返点及误工费等利益,故意利用交规高频制造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鉴于被告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钱款的目的,客观上隐瞒了事实的真相致被害人及保险公司基于错误认识进行赔付,这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此应以诈骗罪论处。

最终,本案经广州番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关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广州中院二院维持原判。

治理:

发出司法建议

杜绝网约车行业潜规则

“案结”不是审理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番禺法院副院长卜晓虹表示,“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一直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这起网约车司机“碰瓷”骗保案,暴露出新业态人群隐藏的违法犯罪风险。

虽然与传统“碰瓷”诈骗主要以骗取大额赔偿为目的不同,该案中网约车司机只是通过误工费、维修赔偿等方式谋求订单外的额外收入,单次数额相对不大,但如果不及时予以打击,将可能成为增加收入的行业潜规则。

为从源头上遏制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番禺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保险公司存在大数据监管等方面漏洞,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发出司法建议,指出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强化系统性风险检测、评估和预警,堵塞系统大数据漏洞,形成‘碰瓷’涉案人员黑名单,实现风险预警关口前移。同时,要深化源头治理,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定期调取车险理赔数据,锁定高度嫌疑对象,将相关线索及时移送。”

番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

“这份司法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保险公司表示,将加大力度自上而下推动完善大数据平台,堵塞信息漏洞,同时积极向金融保险协会反映,带动保险行业形成合力共同预防打击道路“碰瓷”违法犯罪。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安全环保部副经理周冲建议,围绕防范打击“碰瓷”骗保行为,司法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碰瓷”案件,要依法严惩,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网约车平台应严格把关司机资质审核,完善网约车黑名单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碰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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