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南都记者获悉,当日凌晨澳门友谊大马路近雷达站发生交通意外,一私家车女司机醉驾逆行,撞上一辆出租车及三辆电动自行车,致五人受伤。伤者均为澳门居民,目前情况稳定。涉事女司机涉嫌醉驾、危险驾驶、逃避责任及过失伤人,其丈夫则涉嫌“顶包”,触犯袒护他人罪,澳门警方一并对其依法检控。
事发现场。
据澳门媒体报道,11月21日0时30分许,澳门友谊大马路近雷达站发生交通意外,一辆私家车、一辆出租车及三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5名澳门居民受伤(3男2女)。伤者年龄介于26至64岁,均情况稳定。经护理后,1名男伤者拒绝送院,其余4名伤者被送往山顶医院及镜湖医院。
据披露,涉事私家车女司机在友谊大马路大赛车看台往白云花园方向逆行,途中与3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其后不顾而去继续逆行,再撞向一辆出租车停下,车内安全气囊弹出。警员接报到场调查期间,一名男子承认接获妻子通知,乘搭出租车赶到现场“顶包”。女司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每升1.51克,属于醉驾。事件仍待处理。
经治安警察调查,涉事30多岁私家车女司机涉嫌醉驾、危险驾驶、逃避责任及过失伤人,其40多岁丈夫则涉嫌“顶包”,触犯袒护他人罪,警方均对其依法检控。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澳门检察长办公室2020年曾发布一则醉酒逆行被追究刑责的案例。其中提到,依照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可处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罚金,“逃避责任罪”可处最高一年徒刑或最高一百二十日罚金,“醉酒驾驶罪”则可处最高一年徒刑及禁止驾驶一年至三年的附加刑。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郑欣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