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昱)据财政部网站11月21日消息,11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以下简称《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进行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财政部会计司请有关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据了解,2020年1月份,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决定将《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的改进作为准则制定项目,旨在开展三项针对性改进:一是使《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中负债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与IASB于2018年发布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保持一致,二是明确清偿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中包含的成本,三是明确对清偿现时义务的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的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