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400多次打卡式盗窃789包槟榔,竟然是为了它!

齐鲁壹点 2024-11-21 21:54:30

部分槟榔品牌为了促销,推出了“兑换微信红包”的活动。消费者在包装袋内找出兑换码,扫描包装上的二维码,输入兑换码即能获得8元-88元数额不等的微信红包,实时到账。本是促销手段,没想到竟被有心之人盯上。

近日,经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曾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7月23日,咸丰县某生活超市老板发现槟榔货架上的两包槟榔不翼而飞,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是一名经常光顾超市的男子所为,于是报警处理。

公安机关调查时,该男子承认了自己盗窃槟榔的事实。但是盗窃次数、数量,该男子已经记不清了。原来,自2023年1月开始,他几乎每天都会到该生活超市盗窃两三包槟榔。从2024年4月开始,他同时也到附近的某生鲜超市盗窃槟榔。

打卡式盗窃数百次,但该男子为何仅盗窃固定品牌的槟榔?

据该男子供述,自己没有正当职业和收入,想到槟榔促销的即时到账微信红包,便萌生了盗窃槟榔兑换现金红包的想法。之后,该男子“勘察”了多家小超市,发现某生活超市平时只有一人负责看店、销售,正是适合下手的对象。于是,曾某以购买蔬菜,让售货员帮助选购蔬菜为由,支开售货员,拿走货架上的槟榔并藏进衣服中。为了避免被发现,曾某每次只拿2-3包。盗窃成功几次后,曾某便开始打卡式盗窃。2024年4月,曾某发现某生鲜超市也只有老板一人负责销售,收银台远离蔬菜货柜,于是也在该生鲜超市盗窃槟榔。

今年9月,案件被移送咸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积极引导曾某及其家属退赃退赔,挽回了商铺部分损失。检察官认为曾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曾某存在坦白、部分退赃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理。随后,咸丰县检察院以曾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当地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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