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院全力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身边24小时 2024-11-22 10:36:57

2024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在全国法院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根据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恩施法院结合本地实际,以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切入点,务求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今年1-10月,恩施辖区行政案件调解率28.83%,位居全省第一。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是摆在所有行政审判法官面前的一道必答题。恩施法院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新思路,与州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恩施州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州人民政府出台《恩施州行政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恩施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助力法治恩施建设,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供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规范性指引。

今年以来,恩施法院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深走实,在连续两年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基础上,调整工作重心由增量转向提质,将“一把手”出庭应诉作为重点,努力提升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一把手”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责优势,全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凤法院为恩施州“一把手”出庭应诉试点法院,在来凤县委、县政府支持下,推动出台《来凤县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关于推进落实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机制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建立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长效机制,确保“出庭出声”“出庭出效”。来凤县行政机关“一把手”共计出庭应诉13人次,涉及的12件行政诉讼案件均实现了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宣恩法院多次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活动,邀请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助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10月17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诉讼案件,组织40余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参与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把手”出庭应诉,就涉诉争议实质性化解发表意见,表示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既要依法行政,又要支持企业发展,做到“出庭又出声”,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建始法院将解决行政争议作为司法审判“保护权利”和“监督权力”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5月21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龚某诉建始县公安局不予行政处罚一案,建始县公安局局长出庭应诉,充分阐述了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龚某于庭审结束时当庭书写撤诉申请,该起行政争议得以当庭化解。9月5日,该院开庭审理林地权属确权及行政复议一案,建始县县长及建始县高坪镇镇长出庭应诉,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最大程度表达解决问题的诚意,并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表意见,做到既出庭又出声,赢得当事人的认可与支持,促使行政争议得以妥善、高效化解。

下一步工作

全州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以提高行政审判质效为工作导向,不断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一次性解决,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通过以庭代训、座谈交流、制发行政审判白皮书、公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等方式,切实把司法办案成果转化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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