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小伙花了1200元买了4瓶白酒,小伙要求店主开一下收据,不曾想非但遭

白羊登义文 2024-11-22 13:03:23

湖北武汉,一小伙花了1200元买了4瓶白酒,小伙要求店主开一下收据,不曾想非但遭到了老板的拒绝,老板还上手抢夺酒水,最终,老板不仅没要回酒水来,还赔了3600元。

小苏平日里就爱和朋友们小酌几杯,这天正好想着给聚会备上几瓶好酒。一进店,他的目光便被货架上摆放着的几瓶酒吸引住了。

小苏走上前去,挑选了四瓶白酒后,便询问了价格,女老板告诉小苏,一共是1200元,一瓶酒水是320元,4瓶打折是1200元。

于是小苏爽快地付了1200元后,便对女店主说:“老板,给我开个发票。”女店主愣了一下,随即问道:“是要电子票吗?”小苏摇了摇头,说道:“开个收据。”女店主一听,脸上的笑容瞬间淡了几分,推脱着说:“收据没有,都开电子票。”

小苏心里觉得有点奇怪,这开个收据咋就没有?但还是坚持说:“你就手写一下子。”说着,小苏下意识地看了看手里刚买的酒,嘀咕了一句:“怎么又是这批货?”

这话音刚落,女店主明显愣了一下,“啊?”了一声,随后便神色有些不自然地朝小苏这边快步走了过来。

小苏见状,心里顿时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警惕地问道:“你要干嘛?”女店主嘴上说着:“不干嘛。”可手上的动作却出卖了她,只见她猛地伸出手,就朝着小苏手里的酒水扑了过去,看样子是想直接把小苏手里的酒给抢夺过来。

小苏哪能让她得逞,一边用身体挡住对方,一边大声说道:“我钱都付了,你凭什么抢?”两人就这样在店里僵持了起来。

事发之后,小苏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在他要求老板开票之后,想着等会儿让朋友把酒拿走,可没想到女店主一听这话就不同意了。紧接着就发生了这令人意想不到的抢夺行为。

后来,经过一番激烈的争执和协商,女店主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解决方案。小苏也通过厂家的鉴别渠道,确认了这酒竟然是假酒!

从法律层面来分析这件事,其中涉及到了不少重要的法律问题。

首先,小苏购买酒水,与女店主之间就形成了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小苏支付了1200元价款,女店主就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4瓶酒。

而现在这酒被鉴定为假酒,女店主显然没有履行好自己的合同义务,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小苏有权要求女店主退款并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其次,女店主销售假酒的行为,还涉嫌违法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一个较为严重的罪名。如果销售的伪劣商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会触犯该罪名。对于销售假酒这种情况,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因为假酒可能存在质量不合格、含有有害物质等问题,饮用后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即使没有达到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数额标准,女店主的这种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再者,关于小苏要求开具发票或收据的问题。开具发票或收据是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应尽的义务之一。发票是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收据也是证明交易发生的有效凭证。

女店主推脱不开具收据,只愿意开电子票,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如果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收据,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或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商家履行开具凭证的义务。

最后,女店主抢夺小苏手中已付款的酒水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小苏已经支付了价款,对购买的酒水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女店主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抢夺小苏手中的酒水,这可能构成抢劫罪(如果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比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未遂形态。不过,具体是否构成抢劫罪,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判断。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凭证,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切不可让不法商家得逞。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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