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原副校长王天宇被公诉#!曾作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被通报]正义网记者11月2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辽宁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天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天宇在担任朝阳市第二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辽宁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专职副主任,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辽宁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辽宁省纪委监委2024年09月13日曾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包含“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王天宇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