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芳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身边24小时 2024-11-22 18:27:2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39313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余爱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潮州市绿榕路中段陈桥国际公寓三幢1605号房

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6038212号

郭丽芳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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