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杀人犯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后刑满出狱当天在受害人门前摆酒席、放礼炮、铺红毯和宴亲戚一事,建议当地政府要严肃处理!!! 第一,建议当地人大和司法机关重审当年的案件,为什么杀人罪判20年有期徒刑,而不是死缓或者死刑,合不合法,合不合理,有没有徇私枉法,从轻判处? 第二,在服刑期间是不是有减刑,这些减刑符不符合规定?服刑期间是不是服从改造,有没有重新犯罪?有没有欺压狱友?建议重新审核。 第三,该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在受害人门前摆酒宴庆贺是谁的主意?是否涉嫌寻衅滋事?出这个主意的人有何用心,他(她)本人有没有问题?请当地人大以及公检法认真审核。 第四,如果重新审查审核后不存在上述三个问题,建议当地公安机关至少对当事人及其家人主张办酒宴者进行训诫,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