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要有力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集成式改革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引导鼓励各地坚持改革开路、干字为先、主动作为,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化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以促进招商引资和推动产业升级为重点健全新型帮扶机制,助力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加快完善政府撬动、市场主导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镇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机制,充分激发释放县镇村发展的活力动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全面突破。
会议审议通过《全省基层推进“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典型案例》等文件稿。其中,典型案例共40个,分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民生领域改革、激励干部群众投身“百千万工程”四个主题。
其中,“龙门县守正创新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入选“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典型案例。
其中,龙门县自2020年9月正式确定为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围绕“一健全两完善四探索”七项改革任务,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分批分步稳慎推进全县156个村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有效实现形式,有效化解6万多宗历史遗留问题,农村乱建房、一户多宅现象得到根本遏制,新建农房风貌管控到位、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
充分掌握宅改家底和管控权
聚焦夯实工作根基,充分掌握宅改家底和管控权。一方面,完善宅基地基础信息补充调查。推进调查摸底、村庄规划编制、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工作,建立更全面、更完善的房地一体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摸清全县农村宅基地家底。目前,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126457宗,已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53569本;推动全县156个行政村全覆盖形成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所有村小组解决宅基地规划需求。
另一方面,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统一实行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制定出台《龙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龙门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等文件,推动1943个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宅基地管理和农房报建暨农房风貌管控理事会;制定《宅基地资格权准入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和农房报建暨农房风貌管控理事会章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管理制度。
保障农民权益实现户有所居
一是探索宅基地退出的统一再分配保障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村民退出的宅基地,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确保户有所居。如,麻榨镇中心村、龙潭镇下埔村等7个村通过退出宅基地统一再分配保障宅基地资格权178户,涉及宅基地面积23.91亩。
二是探索地票制保留资格权。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退出宅基地,采取地票制形式保留其宅基地资格权,其15年内可以回本村兑换宅基地建房。如,龙华镇水坑村、蓝田乡红星村等7个村,通过地票制保障宅基地资格权206户,涉及宅基地面积19.68亩。
三是探索外出人员的祖宅换新房。规定只有曾经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内有祖宅的相关人员,才可以申请用祖宅置换新建房屋使用权,相关人员退出祖宅新建房屋须以村小组名义申请建房,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归集体,建房人享有房屋使用权。如,龙城街道鸬鹚村,通过祖宅换新房保障宅基地资格6户,涉及宅基地面积480平方米。
四是整合宅基地资源联合建房。对集体建设用地较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采用集中统建、多户联建等农民住房保障方式,腾挪出更多宅基地用地指标,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如,永汉镇低冚村通过联合建房保障宅基地资格权2户,涉及宅基地面积142平方米。
五是通过土地置换落实宅基地资格权。由有宅基地用地空间的镇内两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同意互换土地所有权,然后向县、镇申请调整、确权,互换后的土地通过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承诺只转不征,用于村民宅基地使用,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
规范审批管理,实现有效治理
完善宅基地审批机制。统一标准设置农村宅基地建房和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内部联审联办,严格落实“三到场、五公开”制度,做到审批公开透明。出台建房报建验收指引,形成审批闭环,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合并,统一由镇街实施,出具“一书一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出台《龙门县农村村民住房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未利用土地转用操作指引(试行)》,确保农民申请审批后“可建房”。
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出台《龙门县农村村民建房批后监管实施意见》,压实镇街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由镇街政府负责宅基地审批备案和监管核查,实行批前审图、开工前现场放线、施工过程中巡查、建后现场验收闭环管理。出台《龙门县农村违法建设执法巡查实施办法》,健全镇街综合执法队伍,核定95名执法编制给10个镇街,156个行政村全部设立宅基地协管员,统筹4500多名镇村组干部+353名网格员实行包片网格化巡查监管,落实农房批后监管,宅基地、农房建设、风貌管控一体执法。同时,优化农房风貌管控长效机制,印发《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按照安全美观、符合本地特色、有利于农户现代生活需要的原则,提供广府、客家、瑶族3类16种建筑风格供选择,建立农房申请报建带设计图审批等制度,推动农户建房从随意建设向主动报建、农房风貌从杂乱无章向特色有序转变。
盘活“沉睡资源”,释放农村活力
探索宅基地多元化盘活利用长效机制,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探索宅基地四种退出机制。分别是地票制暂时退出,集体统一定价、统一记账、统一收储的永久退出,无偿永久退出,“祖宅换新房”综合退出,其中对破旧危房、禽畜舍、厕所等实行无偿退出,对合法取得有使用价值的农房实行有偿退出或采用“退出证”暂时退出。目前,全县宅基地退出5680宗,面积395.66亩。
二是探索宅基地流转机制。实行集体统一定价、统一记账、统一收储、统筹使用、谁使用谁付费,在保障未来15年村民建房用地需求前提下,将闲置宅基地由集体、企业、宅基地使用权人合作开发。目前,全县共流转宅基地6127宗432.54亩,其中用于保障村民住宅建设需求5680宗395.66亩,以出租、合作共建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共447宗36.88亩用于发展经济项目,每年村集体和农户增加收入1200万元。
三是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对“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采取差异化的有偿使用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历史原因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的,超出法定面积部分,按每50平方米一个阶梯,每平方米分别收取10、15、20、25元有偿使用费;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取得的宅基地,法定范围内面积收取每平方米5元有偿使用费,超出法定范围的面积每平方米收取20元有偿使用费。目前,龙门县共收取4953宗307亩宅基地的有偿使用费156.35万元。
四是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学习吸取省内连州市(2016年入选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德清县(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五华县等地经验做法,创新出台《龙门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操作指引》,以龙江镇为试点,在坚持不改变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性质的前提下,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
今年7月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已有86户农户获得中国建设银行龙门分行、龙门农商银行贷款共1515.44万元。接下来,龙门县将在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内的6个乡镇(旅游区)推广龙江镇农房抵押贷款经验模式,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文|记者孙绮曼
图|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