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强调要有力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集成式改革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引导鼓励各地坚持改革开路、干字为先、主动作为,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化扩权强县和强县扩权改革,以促进招商引资和推动产业升级为重点健全新型帮扶机制,助力做大做强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加快完善政府撬动、市场主导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镇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机制,充分激发释放县镇村发展的活力动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全面突破。
会议审议通过《全省基层推进“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典型案例》等文件稿。其中,典型案例共40个,分农村土地综合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民生领域改革、激励干部群众投身“百千万工程”四个主题。
其中,“高要区以光伏‘小切口’,撬动乡村资源经济‘大变革’”入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
肇庆市高要区坚持把“百千万工程”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瞄准“乡村分布式光伏”高位推进绿美光伏示范镇建设,改革重构建设模式和分配机制,摸索出具有普遍意的“光伏资源经济+”的兴村富民模式,全面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增收。
创新建设模式
政府从“旁观者”变身“裁判员”。瞄准传统乡村分布式光伏开发关卡多、推广难、隐性成本高等痛点进行颠覆式重构,高要区委、区政府发挥高位统筹、制定规则、居间撮合的裁判中介职能,探索形成地方国资和社会资本投资运营两大基本模式。
通过“政府搭台+国企赋能+产业融合”的模式,区物资公司和镇政府、村委,联合深耕光伏新能源领域知名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合力推进绿美光伏示范镇项目建设。该项目由政府落实宣传推广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开辟审批备案绿色通道,供电部门主动排查改造薄弱农村电网,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为项目创新设立“绿美光伏贷”首期授信10亿元。
目前,高要已形成政府统筹、区镇国企(或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村集体推广、银行提供低息绿贷、资质企业承建、多方受益的“政银企村”合作开发模式。
村集体从“局外人”变身“运营商”。在“镇党委+党支部+企业+党员+农户”的工作推动机制之下,区政府赋予村集体整合资源、宣传推广签约职能,改变村集体在以往开发模式中被排除在外情况。由村经济联社代表村集体和运营企业、村民签署三方协议,让三方吃下“定心丸”。以光伏项目为例,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下,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共同商定光伏项目的选址、设计等事宜,提高项目推广效果。禄步镇仅一个多月就完成预定的近十万平方米20MWp的签约,用时压减了500天左右。
开发企业从“单干户”变身“专业户”。强化政府统筹和有效激励,推动村集体、村干部积极宣传推广和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有效解决因政府介入少而导致企业直接负责接触农户、洽谈镇有关部门和村干部、协调电网、发改备案等工作困境,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人力、运输、沟通等隐性成本,前期共吸引了超10家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央企和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洽谈合作,推动促成各试点镇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建永福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达成了签约合作。
随着政府、村集体、开发企业的定位调整与配合,目前,高要区形成了“光伏+”系列创新机制。实现了推动光伏项目与“百千万工程”多项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已在禄步、金渡、白诸等镇成功落地一批示范光伏电站项目,涵盖户用、公共建筑以及特色光伏长廊等。
围绕这一项目,高要区创设了“光伏+公益”机制。推动镇街设立“百千万工程”公益基金,约定开发企业每年将年度利润总额的12%捐赠给基金,既作为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又为镇村“百千万工程”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社会资金来源。
此外,创设“光伏+农房风貌提升”机制。在三方协议中明确农户参与农房风貌提升的责任。禄步镇约定对需进行风貌提升的农房,由参与农户按照改造总投入的约四分之一,且不多于未来5年的光伏收益作为个人投入,用于自家农房风貌提升。经测算,每户村民一年光伏收益约1500元,每户最高约7500元用于房屋外立面改造,既实现村民用增量未来钱改善了自家农房风貌,也减轻了政府财政投入负担。
坚持以美学思维推动绿美光伏建设,设立了“光伏+绿美生态建设”机制。指导推动在安装屋顶光伏中逐步增加腰线、格栅等装饰元素,并在村公共空间设立光伏停车场、光伏连廊、充电桩等便民利民设施。此外,动员光伏项目企业支持乡村绿化,企业在每个行政村签约达1.5万平方米以上时,即向该村捐赠总值10万元的绿化树苗。
改革议价方式
在议价方式上,高要区打破了过去模式,公开竞价,放大了村集体的定价权。
以镇为单位对镇村光伏资源进行盘点整合后,将过去的个体谈价转变为集体议价。由镇政府或县镇国企牵头,会同各村委会将包括农户屋顶等在内的分散光伏资源集合起来,打包整镇光伏资源与光伏运营建设企业谈判议价,推动村民平均收入增长超过两倍。
不再是被动受价,而是主动设价。设定出乡村分布式光伏资源的“底价”,明确地方国企主导的项目,除保留必要合理的利润外,其余收益最大化反哺镇村和农民;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的,须按一定标准向镇“百千万工程”公益基金会捐赠资金和向行政村捐赠绿化树苗,每年按一定标准支付农户和村集体保底收益,每年按每块板不低于12元的标准支付给各行政村经济联社,并将当年所在村集体用地和农民户用光伏电费直接收入产生的利润按不低于10%分红给村集体。
充分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竞争,打破企业定价模式,采取公开竞价招标的方式确定合作企业,改变以往报价即定价的情况,大幅降低建设成本。以禄步镇装机容量20MWp计算,项目建设成本从7000万元降低到5700万元,节省的建设费用大部分都将变为村集体和村民收益。
重构分享机制
村民从以往单纯以屋顶出租获取低价租金的传统获益模式,变为可分享到“保底收益+推广收益+利润分红”。例如,禄步镇绿水村户均屋顶光伏面积为80平方米,“固定收益+推广收益+运营收益”可达到1500元/年,达到传统光伏发电项目的2.5倍。
推动村集体整合集中分散的农户屋顶光伏和挖掘村域可铺设光伏的公共空间,作为资源入股获得“保底收入+推广费+利润分红”,让村集体从“零收入”变为“最大受益者”。例如,禄步镇绿水村光伏年收入可达30万元以上,且可持续25年。
依法按程序明确村集体分红10%—20%将用于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的年度绩效奖励,村干部从低收入到有了“长期饭票”。例如,禄步镇绿水村按计划完成签约装机后,村“两委”干部及村小组长每年每人平均可获得村集体的激励收入将超过4000元,且可持续25年。
在推广光伏项目过程中,村集体让困难户优先稳定获得光伏收益,进一步健全了困难户防返贫长效机制。即使无可供安装光伏屋顶的困难户也可在村集体光伏收入中获得专项分红。村集体经济收入提升后,用一定比例收入投入到防返贫工作。
文丨记者杭莹
图|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