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笼中》分账风波,谁在说谎?
恩波说,电影总票房22亿,强哥答应分我5%,也就是1.1个亿!
这种说法跑偏的不是一星半点,貌似不合常理∶
任何一部电影上映,总票房并不代表总收入,还要去掉多项成本及分成,
八角笼中总票房22.07亿,片方分账20亿,按照片方分账比例41.11%,也就是8.29亿,
再去掉投资1个亿、宣发成本0.5亿,剩下的6.8亿才是片方纯利润,这个钱不是王宝强个人的,要分给团队。
这种情况下,仅恩波就占了5%的电影票房总收益,这可能吗?根本不够分。
一无合同,二无录音、三无聊天记录,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王宝强是否作过承诺。
综上,恩波在王宝强的律师面前,不得不“有事好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