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转隶以来,梅州市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梅江大队”)在支队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梅江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聚焦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实现了队伍管理与任务形势“双稳定”,队伍建设和消防救援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梅江大队先后被梅州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政局联合评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被省委宣传部命名为“第八批广东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被省文明委评为“省文明单位”;被梅江区人民政府记集体三等功,并评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以对党忠诚为“纲”
梅江大队党委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开展“学思想、践训词、促改革、建新功”“培育战斗精神、砥砺血性胆气”等系列专题教育。
据了解,该大队运用“3+X”模式体系推进“弘扬战斗精神,锤炼血性胆气”专题教育,通过“专题授课+设立目标+实践活动+X”系列配套活动,擦亮“英雄中队”品牌,提升队伍战斗力和精气神。围绕思想认识、工作状态、斗争精神、担当作为、工作质效等方面开展专题集中研讨;将血性胆气融进日常工作中,利用操课间隙开展“思战研战”小辨析、小讨论,形成“研战、思战、谋战”的良好氛围,强化全体指战员血性胆气和战斗精神,在“教”与“学”中实现能力提升。
以纪律严明为“根”
大队强化集体领导,坚持在交流中形成共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广泛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增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同时,建立“清单式工作法”机制,将工作落实情况与干部平时考核相结合,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落实。
“我们综合运用集体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践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行为准则。”梅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大队坚持面向社会,开门纳谏,主动与地方监察委互动、公安机关联动,构筑组织议廉、社会访廉、群众问廉、网络评廉和家庭促廉的大监督格局,形成严密有效监督体系,严防发生滥用行政许可权、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和利用职务之便“权力寻租”的行为。
以赴汤蹈火为“本”
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大队紧盯防火监督、灭火救援主责主业,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除此之外,大队深化改革转型,加快健全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实现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新优势。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配套保障体系和优待政策,增强消防救援队伍战斗力、凝聚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竭诚为民为“责”
大队始终坚持以“防管服”各项举措为抓手,以民评民论为工作评价标准、以民心民意为根本依靠、以便民利民为工作目标、以民愿民盼为努力方向,不断深化执法服务、强化宣传培训,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统计,梅江大队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日”,大队讲师团开展消防下乡、队站开放、消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370余次,受益人员45000余人(次)。全天候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积极邀请群众来队参观学习300余场次。“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大队先后为辖区各学校、社会单位举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50余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敲门行动”70余次,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努力实现了消防宣传常态化、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文、图|赖嘉华利杨青